过去四年,古城区依法批捕1216人查办职务犯罪22人
本帖最后由 丽江新闻 于 2017-2-17 15:42 编辑2月17日上午,古城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大会听取了丽江市古城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学勇作的古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以及古城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张志伟作的古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永红作的古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和学勇在报告中首先回顾了古城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四年来,共组织召开常委会会议28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64项,开展执法检查10次,组织代表视察8次,开展专题调研27次、组织1386人次进行多种形式调研,形成审议意见28份,作出决议决定33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62人次,培训代表和“一府两院”工作人员1630人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4件125人次,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调研、代表视察、执法检查68次。
报告认为,古城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为促进发展、推进法治和改善民生作出了应有贡献,在提高监督实效上取得新突破,在推动民生改善上取得新成效,在建设法治古城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代表履职上取得新成绩,在推进自身建设上取得新进步。对于2017年的工作,报告建议为:强化监督支持,着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依法履行职责,着力推进发展古城建设;优化服务保障,着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张志伟在回顾古城区人民法院过去四年的工作中提到:四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6516件,审(执)结5655件,受理案件数和结案数同比分别上升32.8%和31.1%,法定审(执)限内结案率100%。刑事案件共受理1435件,判处被告人1949人,共审结职务犯罪23件23人;民商事案件共受理3512件,审结2977件,共审结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80余件,涉案标的近367万元,审结金融纠纷和民间借贷案件763件;刑事诉讼案件共受理47件,审结45件,共有5名行政首长(含副职)出庭应诉,出庭率为11.11%。
和永红作在回顾古城区人民检察院过去四年的工作中提到: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批捕758件1216人,提起诉讼1402件2014人。依法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9件22人,其中乡科级5人,共挽回经济损失436.7万元。对因刑事犯罪造成生活困难的23个案件被害人发放救助金21.9万元。 监督立案11件17人,监督撤案3件3人;纠正漏捕、漏诉78人,提出抗诉7件,监督纠正侦查、审判、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43件。加强案件证据的审查核实,不批捕174件331人,不起诉96件150人;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双向”司法保护,不批捕39人,不起诉18人。(马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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