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19-4-1 14:47

丽江中院督导组到永胜法院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近日,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彭德军代表市中院党组对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采取动员讲话、个别谈话、查阅台账、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会上,党组书记、院长洪卫国就永胜县人民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存在不足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进行了汇报。督导组一行在听取汇报后结合督导中发现的问题,指出永胜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问题,并就我院下一步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意见。

院督导组对永胜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永胜法院各项工作进展快速,工作安排部署细致,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彭德军院长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深挖“保护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细;二是看到成绩的同时应直面存在的问题及差距;三是紧盯目标任务,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好。

洪卫国院长表示:督导组为永胜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提出了具有指导性、可操作性的督导意见,针对具体问题我院会逐一进行改进,永胜法院将以本次督导为契机,正视问题,补齐短板,发挥好人民法院主力军作用,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态势,认真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要求;坚持证据裁判和依法办案原则,严格把握法律适用条件;提高审判质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考验, 以良好的工作业绩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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