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意难平?丽江一男子分手后侮辱前任,依法拘留5日
近日,和某因侮辱他人,被玉龙公安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据了解,和某与阿泉(化名)是男女朋友关系,后二人因交往过程中的琐事与矛盾分手。分手期间,二人又因先前琐事发生纠纷。5月,和某将自己手机里保存的阿泉的照片配上“借的借,花的花,不还钱,还说自己死了,装病装死、不还钱、不承认”等字样文字打印后在辖区周边四处张贴,影响了阿泉的正常生活。公安机关接到阿泉家属报警后依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和某的行为已构成侮辱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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