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0-11-29 12:12

又当“媒婆”又扮“女友”,丽江中年妇女一年不到骗取“男友”8万余元!

又当“媒婆”又扮“女友”,丽江中年妇女一年不到骗取“男友”8万余元!
千里姻缘,一“媒”牵,自古以来,男婚女嫁都是家庭头等大事,但华坪县民主村一位38岁的妇女却利用做媒的幌子,一人分饰两角,又当媒婆又扮对象,一年不到骗取“男友”8万余元。

案情回顾:
大龄青年王某一直没有合适的对象。2020年2月的一天,李某不请自来,兴冲冲的要为王某说一门好亲事。李某眉飞色舞的介绍让王某心花怒放,听完介绍,王某当即拜托李某帮忙撮合。没隔几天,李某拿给王某一个电话号码,并告之这是“女朋友”黄某的联系方式。殊不知,这个号码是李某新办的一张手机卡,在拿到这个新号码后,李某把王某加为微信好友,虚构出女青年“黄某”介绍给王某,以谈网络恋爱为名对王某实施诈骗。
经过一个多月的微信互动,王某在对方甜言蜜语、嘘寒问暖中坠入“爱河”,与“黄某”确定了恋爱关系。眼看王某已“上套”,李某开始以家里修水池、母亲住院、买房子为由向王某要钱。在近半年的时间里,李某一共诈骗了王某八万余。
随着时间的推移王某觉得不对劲,两个人交往大半年,从来没有视频过,于是他就怀疑“黄某”的真实身份。他找到帮介绍对象的“媒婆”李某要求面见女友“黄某”,李某却支支唔唔,以各种理由推辞,于是,王某向警方报警。
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发现原来他的女朋友“黄某”正是为其牵线的“红娘”李某。案子进入审判阶段,李某主动退还了王某的被骗款项。经华坪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身份的方法骗取被害人款项81585.73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法官提醒 结婚是人生的大事,在相亲活动中,男女方一是要及时、认真核实对方身份,不要被诈骗分子的花言巧语及表面行为所迷惑;二是在涉及钱财问题时,不要轻信婚恋对象的“借口”,不要轻易许诺以钱财;三是提高警惕,发现可疑行为及时向警方报案。
(编辑/张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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