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1-12-8 10:32

非法捕捞野生鱼类,“捉”!

非法捕捞野生鱼类,“捉”!
近日,玉龙县公安局巨甸派出所成功抓获一名在非法捕捞野生鱼类的嫌疑人吴某某。
近期,巨甸派出所在与友邻的香格里拉县公安局上江派出所加强警务协作,落实“长江禁渔”工作中,发现吴某某有非法捕捞野生鱼类的重大嫌疑。根据线索,巨甸派出所民警通过连续3个凌晨的蹲守,于2021年12月1日清晨在巨甸德良辖区境内锁定了正在江面上实施非法捕捞野生鱼类行为的吴某某并在随后将其抓获。民警同时查获了用于作案的小船渔网等工具以及被捕捞的野生鱼类3.45公斤。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左祥 发表于 2021-12-8 12:16

哈哈,哈哈

罗5832 发表于 2021-12-8 13:16

我就看看,看你们表演。

7e18fp7caj 发表于 2021-12-8 13:46

好吧!

uIYwiu 发表于 2021-12-8 14:57

爱过,已经过去。

捎滇 发表于 2021-12-8 16:18

支持同城!

梅6479 发表于 2021-12-8 18:49

看了这么久,是时候掷地有声了。

从军 发表于 2021-12-8 19:49

你认为呢?

lily2500000 发表于 2021-12-13 10:24

我就说嘛,很多事情,走着瞧,

岑3111 发表于 2021-12-14 01:42

我就看看,看你们表演。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非法捕捞野生鱼类,“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