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县3名党员因涉嫌酒驾被公安机关查获
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把“严”的主基调贯穿作风建设全过程,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现将3名党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冯贵平,中共党员,荣将镇温泉村九组村民,2022年7月12日21时许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黄家澧,中共党员,石龙坝镇基左社区四组村民,2022年8月5日22时许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熊洪武,中共党员,中心镇梭罗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2022年9月5日20时许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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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华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华坪县监察委员会2022年9月20日
通报酒驾问题彰显纪律严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严守纪法底线,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党员酒驾知法犯法 必须严惩不贷 涉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党纪处分条例,酒驾属严重违法行为,将面临纪律审查和法律追究。 党员酒驾知法犯法 必须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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