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区一名党员因酒驾被公安机关查处
古城区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十一)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古城区纪委监委对公安机关移交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现将1名党员涉嫌酒驾的问题通报如下:
杨聪,中共党员,古城区大研街道五一社区五一街兴仁下段居民, 2022年10月14日20时41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丽江市古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丽江市古城区监察委员会2022年10月26日
党员干部更应严于律己,酒驾行为必须严肃处理,维护党纪国法尊严。 党员酒驾知法犯法,必须严惩不贷! 涉嫌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严重违纪行为。 党员酒驾知法犯法,必须严惩不贷。 党员酒驾知法犯法,必须严惩不贷,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 党员酒驾知法犯法,必须严惩不贷,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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