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3-4-26 15:05

永胜一名党员涉嫌酒驾被通报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永胜县纪委县监委对公安机关移交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1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罗春,中共党员,永胜县涛源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023年4月19日15时23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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