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区通报两起安全生产违法案例
近期,古城区重大事故专项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现公开2起典型案例,涉及重点企业、易发生事故环节和关键设施。通过精准执法,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生产工作质效。以下是通告原文:
古城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
自开展古城区重大事故专项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以来,按照全国、云南省、丽江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要求,古城区紧盯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重点企业、易发生事故关键环节和重点设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精准执法。现公布2起古城区涉及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执法案例,推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质效。
案例1: 〔基本案情〕2023年7月20日,古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丽江聚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未按照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未指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根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处理结果〕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古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责令该公司限期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并按照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并处人民币8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该案件中,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把保护员工生命安全摆在首位,遵守《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切勿以身试法不顾安全。
案例2: 〔基本案情〕2023年8月28日,古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古城区永丰食品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粉尘涉爆车间未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爆电气设备。根据国家应急部10号令《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处理结果〕该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古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厂作出限期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人民币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粉尘涉爆企业应当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和落实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应当组织对涉及粉尘防爆的生产、设备、安全管理等负责人和粉尘作业岗位等相关从业人员进行粉尘防爆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应当在粉尘涉爆区域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爆电气设备。该案暴露出该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形态不足,未能落实国家应急部6号令《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重视。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重视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意义,向员工做好宣传,严格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规范选用与工作区域相适应且符合国家标准的设施、设备,将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确保生产安全。 近期,古城区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中取得了重要进展。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公开通报了两起典型案例。这两起案例涉及重点企业、易发生事故环节和关键设施,通过精准执法,提高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质效。
第一起案例涉及丽江聚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未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未按照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也未指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根据相关判定标准,该公司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古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责令该公司限期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并按照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并处以8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这个案例的典型意义在于提醒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第二起案例涉及古城区永丰食品厂。该厂的粉尘涉爆车间未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爆电气设备,根据相关判定标准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古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责令该厂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这个案例提醒粉尘涉爆企业要建立和落实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在涉爆区域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爆电气设备。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重视这两起典型案例,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严格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规范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设施和设备,消除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根据通报,古城区近期公开通报了两起安全生产违法案例。其中,案例一是关于丽江聚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该公司被发现未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也未按照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并未指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规定,古城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进行了限期行政处罚,并要求其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案例二则是关于古城区永丰食品厂的违法行为。该厂被发现在粉尘涉爆车间未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爆电气设备,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规定,古城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厂进行了限期行政处罚,并要求其改正违法行为。
通过公开通报这两起典型案例,古城区希望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提高安全生产质效。同时,也提醒企业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员工生命安全。 根据通报,古城区近期发生了两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其中,一起案例涉及丽江聚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未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未按照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未指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古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责令该公司限期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并处以8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另一起案例涉及古城区永丰食品厂,该厂粉尘涉爆车间未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爆电气设备,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古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厂作出限期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这两起案例暴露出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各企业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同时,也提醒其他粉尘涉爆企业要建立和落实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爆电气设备。
通过通报这两起典型案例,古城区旨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以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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