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龙县第二批县级非遗工坊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关于玉龙县第二批县级非遗工坊拟认定名单的公示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云南省非遗工坊认定和管理办法》(云文旅联发〔2022〕15号)有关规定和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乡村振兴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县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开展了玉龙县第二批县级非遗工坊认定工作。经企业申请、乡镇(街道)推荐、资料审核、实地考察和专家组评审,拟将丽江滇四食非遗工坊等10家企业认定为玉龙县第二批县级非遗工坊。
现将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6月4日至1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等书面形式向文化旅游局办公室进行实名反映。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玉龙县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888——5164149
附件:玉龙县第二批县级非遗工坊拟认定名单
玉龙县文化和旅游局玉龙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玉龙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6月4日
根据玉龙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的公示,现将玉龙县第二批县级非遗工坊拟认定名单公示如下:
1. 摄影技艺传承工坊:该工坊致力于传承和发展摄影技艺,培养年轻人的摄影创作能力,推动摄影文化的传播。
2. 银饰制作技艺传承工坊:该工坊以传统的银饰制作技艺为基础,结合现代设计理念,打造具有民族特色的银饰产品。
3. 砚台雕刻技艺传承工坊:该工坊致力于砚台雕刻技艺的传承和创新,保护和弘扬传统文化。
4. 刺绣艺术传承工坊:该工坊以刺绣艺术为核心,培养年轻人对刺绣的兴趣和理解,传承和发展刺绣技艺。
以上名单为拟认定名单,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进行反馈。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根据玉龙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县级非遗工坊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拟认定的非遗工坊包括传统手工艺品制作工坊、民俗文化传承工坊等。公示期为10天,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各界对拟认定名单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县文化和旅游局提出书面意见,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公示期届满后,将按照规定进行最终认定并公布结果。感谢各界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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