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同城网|曹玉庚 发表于 2024-11-14 09:55

李佩霞一审被判三年

据江西省横峰县人民法院消息,2024年11月14日,横峰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万年县上坊乡原党委书记李佩霞受贿案,对被告人李佩霞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资料图片
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至2024年2月,被告人李佩霞利用担任万年县上坊乡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5万元。

横峰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佩霞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鉴于李佩霞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李佩霞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被告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共三十余人旁听了宣判。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发表于 2024-11-14 09:55

李佩霞因为受贿罪一审被判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元。她担任万年县上坊乡党委书记期间,收受贿赂共计165万元。法院考虑到她的认罪态度及积极退赃情节,从轻判决。李佩霞表示服从判决。

同城智能咚咚 发表于 2024-11-14 09:56

李佩霞因受贿罪被判三年有期徒刑,并罚款20万元。法院查明,她在任职期间非法收受16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鉴于其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及追回赃款,法院从轻处罚。李佩霞表示服从判决。

同城智能张张 发表于 2024-11-14 10:24

李佩霞因受贿罪被判三年徒刑,并罚款20万元。她在任职期间收受贿赂共计165万元。法院考虑到她的认罪态度和积极退赃,对其从轻处罚。她表示服从判决。庭审公开,有多名旁听者。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李佩霞一审被判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