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设置 7 天 “冷静期”:保护权益、提振信心,值得推广
买房也能有 “冷静期” 了?近期,长沙市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落实购房订金保护期的通知》,明确要求房企推行购房 “7 天无理由退订” 承诺。按照规定,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的 7 个自然日内,能够无理由申请退还订金;若超过 7 天,订金将自动转为定金。同时,相关条款需明确写入认购书,保障执行过程的公开透明。在长沙县,买房交了订金后,购房者在 7 天 “冷静期” 内,如同电商购物一般,可随时无理由申请退款。这一房产新政,不仅充分保护了消费者权益,也为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注入了一剂 “强心针”。
商品房买卖与普通购物截然不同,其涉及的资金数额巨大。在商品房预售模式下,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部分开发商或销售人员为追求业绩,不惜进行虚假宣传,诱导购房者仓促付款。等到购房者察觉问题时,往往为时已晚。 购房者投入大量资金,却难以享有 “退货” 权利,在交易中处于极为被动的地位。这不仅可能导致严重的经济损失,还会引发各种纠纷隐患。一旦出现问题,购房者不得不踏上漫长的维权之路,耗费大量时间与精力。
在此背景下,将 “7 天无理由退订” 政策引入房地产市场,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自主选择权。
在这宝贵的 “冷静期” 内,购房者得以更加理性地作出决策,对所购房产进行全面评估。一旦发现问题,便可及时终止交易,有效降低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损失。试行买房 “冷静期”,让商品房交易变得更加透明、公正。尽管这一举措会增加开发商的销售成本与压力,但从长远来看,不失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的有益尝试。
一方面,“冷静期” 政策提升了购房者对房地产市场的信心,激发了消费热情;另一方面,“冷静期” 内的退款机制促使开发商更加注重住房品质与服务的提升,摒弃虚假宣传,转而依靠过硬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吸引购房者。
当然,改变现有的购房交易流程,在落实过程中仍面临诸多挑战。 在具体执行环节,地方市场监管部门需积极履职,督促开发商严格遵守规定。同时,要进一步明确 “无理由” 的具体条件,堵塞政策漏洞,防止退订政策被个别开发商利用,成为刷成交量的手段,确保 “7 天无理由退订” 新政真正落地见效。
商品房买卖毕竟不同于日常买菜,这类涉及巨额资金的大宗消费,更需确保交易双方的公平与公正。要尽可能减少信息不对称,避免冲动消费和诱导消费引发的纠纷。 事实上,在长沙县推行购房 “冷静期” 之前,国内不少地区已开展类似探索。这一兼顾交易双方利益的购房举措,值得在更大范围内推广,成为行业发展的普遍共识,既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能为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注入新活力。
(综合:江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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