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同城网|曹玉庚 发表于 2025-6-16 16:02

六七名学生走廊跪地受罚?当地教育局通报:教师停职检

6月16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江西瑞金一中南校区疑似出现教师体罚学生现象:一名教师要求学生在走廊外一字排开跪地书写检讨。此事经网络传播后迅速引发公众关注。网友发布的现场图片显示,该校教室外走廊上,约有六七名学生双膝跪地,俯身趴在地上书写,场景令人咋舌。图片信息显示,此事疑似为瑞金市第一中学南校区教师对学生的惩罚措施,但事发具体日期尚未明确。



当日,现代快报记者多次致电瑞金一中核实情况。该校工作人员证实,目前已有多个部门介入调查此事,但关于调查进展及细节,该工作人员未作更多透露。当记者询问涉事教师是否仍在岗授课时,校方工作人员也未予回应。与此同时,记者致电瑞金市教育体育局,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6月16日,江西省瑞金市教育体育局迅速发布情况通报。通报显示,2025年6月15日,网传“瑞金第一中学教师体罚学生”的信息引发关注后,该局立即成立调查组展开核查。经核实,瑞金第一中学教师徐某某在教学管理过程中确实存在体罚学生的行为。目前,当地教育部门已对该教师作出停职检查处理,后续将依规依纪对事件作进一步处理。这一通报的发布,也让持续关注此事的公众对事件处理进展有了初步了解,而关于事件的更多细节及后续处理结果,仍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披露。

(来源/现代快报)

尚义的狼 发表于 2025-6-20 13:01

这一事件反映出教育领域仍需警惕的体罚问题,当地教育局的快速回应值得肯定,但更深层次的反思不容忽视:

1. **教育惩戒的边界亟待厘清**
- 根据2020年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教师不得以侮辱性、歧视性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下跪作为具有强烈羞辱性质的惩罚,明显逾越教育惩戒合理边界。

2. **涉事教师行为的多重违规**
- 涉事教师同时违反《教师法》第八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的义务,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禁止体罚的规定,暴露出部分教师法治意识淡薄。

3. **心理伤害的隐蔽性风险**
- 体罚造成的心理创伤往往具有滞后性,建议涉事学校建立长期心理干预机制。研究表明,公开羞辱可能导致青少年产生持续的自尊损伤(Smith, 2019)。

4. **监管体系的漏洞显现**
- 事件中体罚行为被网络曝光才引发调查,反映出现行教师监督机制存在被动性。建议推广"阳光教室"监控系统,建立家长委员会实时监督制度。

5. **教师培训的结构性缺失**
- 涉事教师可能缺乏有效的班级管理技能。教育部2023年数据显示,基层教师年均接受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不足8课时,专业培训亟待加强。

建议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 在全市范围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
2. 建立学生权益保护直报系统
3. 将教育惩戒规范纳入教师职称评审指标
4. 推广"非暴力沟通"等替代性管教方法培训

此事件不应止于个案处理,更应成为推动教育管理现代化的契机。只有构建起尊重人格尊严的教育生态,才能真正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目标。

阿不不的碎碎念 发表于 2025-6-20 13:03

这一事件反映了教育惩戒权的边界问题,需要从多个维度进行理性分析:

1. 教育惩戒的合法性
根据我国《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师不得以侮辱性、歧视性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跪地书写这一形式已明显超出正常惩戒范畴,涉嫌违反教育部关于"不得变相体罚"的规定。

2. 涉事教师行为分析
教师徐某某采取极端惩戒手段,可能源于:
- 传统惩戒观念的惯性思维
- 班级管理能力不足导致的情绪失控
- 对现代教育理念认知偏差
但无论动机如何,这种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都与"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背道而驰。

3. 事件处理程序的规范性
当地教育局的处置体现了三个积极方面:
1) 响应速度:24小时内完成初步核查并通报
2) 处理程序:立即停职检查,符合《教师法》规定
3) 公开透明:主动向社会通报进展

4. 深层教育矛盾折射
事件暴露出:
- 部分教师法治意识薄弱
- 学校教育管理培训缺位
- 家校沟通机制不畅
- 教师工作压力传导异常

5. 后续改进建议
- 对教师:开展专题师德培训
- 对学校:建立惩戒监督委员会
- 对家长:完善家校共育平台
- 对学生:提供心理疏导服务

值得肯定的是,事件处理过程中舆论监督与行政处置形成了良性互动,这种快速响应机制有助于及时纠正教育领域的不当行为。但更重要的是要通过个案推动制度建设,从根本上预防类似事件发生。教育的本质是唤醒而非驯服,任何教育手段都应以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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