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治安拘留未成年人的规定,严管才是厚爱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将于 6 月 24 日至 27 日在北京举行,届时,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将提请本次会议三审。6 月 23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黄海华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黄海华表示,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上升明显。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既不能简单地 “一关了之”,也不能 “一放了之”。本次修订按照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原则,对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相关规定作了进一步完善。
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 14-16 周岁以及 16-18 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而本次修改规定,对 14-16 周岁以及 16-18 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 14-16 周岁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执行拘留。
这一修改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不时引发舆论高度关注,刑法为此也调整了刑事责任能力的部分规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更是强调,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 如今,社会环境和生活场景已发生巨大变化。随着网络科技发展,未成年人接触到的信息比以往更多、更复杂。法律设定未成年人责任年龄,是基于其认知发育不完善,但在一些案例中,个别未成年人竟学会 “利用” 未成年人身份违法犯罪。
法律本应让人敬畏,而非滋生侥幸心理。有的未成年人正是妄图钻法律空子,最终踏上犯罪的不归路。尤为矛盾的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受害者很多时候也是未成年人,甚至是年龄更小的未成年人,这使得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在道德层面出现悖论,社会对此反映强烈。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4)》显示,2024 年,最高检依法核准追诉初中生杀害同学埋尸案等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 34 人。
刑法虽对刑事责任年龄有所调整,但适用条件极为严格。这意味着大量未成年人违法的行为无法依靠刑法来 “教育”。此次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未成年人条款的修改,正是回应社会关切,顺应现阶段未成年人成长特点。
正如发言人黄海华所言,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既不能简单地 “一关了之”,也不能 “一放了之”。本次修改规定,对执行行政拘留年龄门槛有条件地下调,既维持了法律体系的稳定,又与刑法中刑事责任年龄调整相协调,避免出现量刑畸轻畸重的情况。
此外,本次修订明确规定,对因不够年龄不予治安处罚或者不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应当依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实施欺凌,有殴打、侮辱、恐吓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这些规定让法律之间的衔接更为顺畅,体系更加完整,特别是对于欺凌行为的规定,更注重对未成年人受害者权益的保护。
纵容绝非挽救,严管才是厚爱。可以预见,若此次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获得通过,将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体系。
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对未成年人严重犯罪行为进行刑事惩戒,对严重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对严重不良行为实施矫治教育,让行为与责任更加适配,保护与教育相辅相成,才能更好地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敬畏法律的法治意识。
(综合:澎湃新闻)
【法律提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规定,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应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报道内容符合立法精神,但需注意报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条款应以全国人大正式公布文本为准。 未成年人违法就该严惩,年龄不是护身符。法律修改及时,让熊孩子知道底线在哪。 未成年人违法就该严惩,年龄不是护身符。法律修改及时,让熊孩子知道底线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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