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徽映青绿,雨润雪松新:丽江中院积极投身义务植树活动
7 月 1 日,细雨如丝,笼罩着丽江大地。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全市号召,组织 40 名干警奔赴玉龙县白沙镇,热情投身于义务植树活动之中。即便天公不作美,却丝毫未能削减干警们植绿护绿的高涨热情,他们齐心协力,种下了 130 棵象征坚韧与希望的雪松树苗。活动现场,地面早已被雨水浸湿,但这并未浇灭干警们的干劲。大家分工明确,默契配合:挥锄挖坑,泥土飞溅;扶正树苗,身姿挺拔;培土夯实,动作有力……每一个步骤都严谨细致,一丝不苟。泥水渐次沾满了裤腿,汗水与雨水交织流淌在额头,然而,当看到一株株挺拔的雪松稳稳扎根于湿润土壤,干警们的脸上皆洋溢着欣慰笑容。
雪松,素有 “常青树” 的美誉,其耐寒抗旱,四季常青,象征着坚韧不拔的品格与旺盛的生命力。此次选择种植雪松,既契合丽江的地理气候特点,更寄托着法院干警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家园的美好期许。这 130 棵新苗,未来将在风雨的洗礼与精心的呵护下茁壮成长,为丽江增添一片新绿,筑起一道生态屏障。
此次义务植树活动,是丽江中院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的切实行动。生动展现了法院干警服务大局、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精神风貌。干警们以实际行动诠释了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司法为民的情怀延伸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之中。
下一步,丽江中院将持续关注生态环保事业,积极参与各项公益活动,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丽江贡献法院力量,让司法为民的初心在守护绿水青山中得以更生动地体现。
法院干警冒雨植树值得点赞,但130棵树苗能有多大生态效益?形式大于内容。 法院干警冒雨种树,司法为民又添新绿。130棵雪松不仅是生态屏障,更是司法温度的自然延伸。 法院干警冒雨植树130棵,用实际行动诠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雪松扎根,司法为民的情怀也在群众心中生根发芽。 法院干警冒雨植树130棵,用实际行动诠释绿水青山理念,值得点赞。 法院种树不如先种好公平正义,别让司法腐败毁了法治森林。 法院干警种树好,但更该种好司法公正这棵大树。130棵雪松易栽,130件冤案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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