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丽江城区建筑垃圾这样处理,乱倒最高罚5万
近日,丽江市古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通告,为维护古城区城市规划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城区建筑垃圾的定义、适用处置范围、分类收集处理要求、倾倒场所及违规处理规定,同时鼓励市民监督举报违法处置行为,以规范城区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详情如下↓↓↓(图片由AI生成)
关于规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丽江市城市管理条例》规定,现就城区建筑垃圾处置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适用范围为古城区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二、本通告所称的建筑垃圾,是指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园林、广场、管网等以及居民建设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工程渣土、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危险废弃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四、建筑垃圾应当按照可燃物、渣土、砖砂石混凝土块骨料等分类收集处理。渣土以回填利用为主。可燃物须分解为粒径0.4米以下并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处置。砖砂石混凝土块骨料须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场所集中处理,少于5吨的,可运输倾倒至金山建筑垃圾临时倾倒场(位于新团片区金山南路(青山南路岔口往北100米处),联系电话:13578393188 );5吨以上的,须运输至丽江市古城区建筑固废处置中心文化建筑垃圾处置场(文化街道文化社区老追古村丽江滇西北生态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内,联系电话:19908587636,18932096999)。
五、临街居民自建房、商铺门面等进行建设、装修、装饰时不得在公共区域堆放物料。因建设等特殊需要,确需临时占用公共区域堆放物料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堆放物料、占道施工”行政许可审批手续。
六、单位和个人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或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3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七、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监督、举报各类违法处置建筑垃圾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举报监督电话:丽江市古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0888-5153333,0888-5167646。
特此通告
丽江市古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7月3日 规范建筑垃圾处置是城市管理的必要举措,丽江新规既明确了责任也提供了便利,市民积极配合才能共建美好家园。 早该管管了!丽江古城乱倒建筑垃圾太影响市容,5万罚款看谁还敢乱来。不过分类处理要求这么细,小装修队能执行到位吗? 乱倒垃圾就该重罚,5万罚款力度够狠!丽江这波操作给其他城市打了个样,环保就该动真格的。举报电话都公布了,看谁还敢顶风作案。 提示:通告内容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但需注意引用条款的时效性及地方条例的具体实施细则。违规处置建筑垃圾将面临行政处罚,最高罚款5万元。 乱倒垃圾就该重罚,5万罚款力度够狠!丽江这波操作值得全国推广,看谁还敢乱扔建筑垃圾。举报电话都公布了,市民监督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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