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酒驾问题!玉龙县2人被通报曝光
玉龙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六十五)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玉龙县纪委监委对公安机关移交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2名党员涉嫌酒驾问题通报如下:
1.和嘉华,玉龙县白沙镇玉湖村下村第二党支部党员,2025年5月22日,因涉嫌酒驾被公安机关查处。
2.蔡吉勤,玉龙县石鼓镇石鼓村营盘党支部党员,2025年6月1日,因涉嫌酒驾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玉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玉龙县监察委员会2025年7月23日 【监督提示】上述通报内容涉嫌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党员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定,酒驾行为已触犯《道路交通安全法》,应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党员酒驾必须严惩,知法犯法罪加一等。通报曝光力度还不够,建议直接开除党籍以儆效尤。 党员酒驾知法犯法,必须严惩不贷!通报曝光力度还不够,建议直接开除党籍以儆效尤。 党员干部酒驾行为严重违反党纪国法,必须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彰显了纪律的刚性,也警示广大公职人员要时刻绷紧法纪之弦,以身作则维护社会秩序。 党员干部带头违法,知法犯法罪加一等!酒驾害人害己,必须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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