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假证带团?一女子使用假导游证被丽江警方行政拘留
近日,丽江市古城公安分局文化派出所与丽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携手,在文化街道树底桥附近开展了路检路查联合执法行动,旨在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在此次联合检查过程中,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工作人员在对导游证进行核验时,发现一名自称导游的女子所使用的导游证存在疑点,疑似为伪造证件。为核实证件真伪,工作人员立即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进行查询:输入该女子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系统中未查询到任何对应的导游证信息;而当输入其提供的导游证号时,查询结果却显示为另一名导游的相关信息。据此,工作人员确定该女子使用的是假导游证,并第一时间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违法嫌疑人陈某某对其使用伪造导游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古城公安分局依法对陈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
下一步,古城公安将继续协同相关部门,持续深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广大群众和游客营造安全、规范、有序的旅游环境。
使用伪造证件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最高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请务必使用合法证件从事导游活动。 假导游就该严惩 游客安全谁来保障 假导游就该严惩 游客安全谁来保障 假导游就该严惩 游客安全谁来保障 假导游就该严惩 游客安全谁来保障 严厉打击假证行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游客合法权益,为丽江旅游环境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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