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同城网|和永杰 发表于 2025-8-20 15:43

警惕 AI 技术滥用!“毁损图”薅羊毛现象亟待整治

当人工智能技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融入日常生活,其在电商领域的异化应用正引发新的市场信任危机。近期,部分消费者利用 AI 技术生成虚假商品 “毁损图”,以此骗取商家 “仅退款” 的现象持续发酵,不仅让众多商家蒙受经济损失,更对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构成严峻挑战。​


这种新型欺诈手段的危害性不容小觑。商业交易的基石在于诚信,传统退货流程中,消费者需通过真实影像、商品销毁等环节完成举证,证据链条相对完整。而如今,借助 AI 生成技术,只需上传一张商品原图,选择 “破损” 模板,短短几秒就能生成足以乱真的 “毁损图”—— 其裂痕走向符合物理规律,污渍分布自然协调,光影折射角度精准,即便专业人士也难辨真伪。更值得警惕的是,此类技术操作门槛极低,普通用户无需专业技能即可完成,这使得欺诈行为呈现扩散趋势。​
平台机制的漏洞进一步放大了问题的严重性。部分电商平台为追求所谓 “用户体验”,设置了自动退款的快捷程序,只要上传的 “毁损图” 在算法识别中 “看似合理”,系统便会自动审批退款,商家往往陷入 “货钱两空却无从申辩” 的困境。相较于传统 P 图造假,AI 生成的虚假图像因基于原始数据合成,而非简单修改,其识别难度呈几何级上升。商家若要自证清白,需全程录像留存发货证据、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图像鉴定,高昂的维权成本让许多中小商家不堪重负。​
从更广阔的视角看,AI 技术的恶意应用已形成蔓延之势。从伪造合同骗取贷款,到合成语音实施电信诈骗,再到利用换脸技术进行情感欺诈,技术的隐蔽性与低成本特性,使得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而当前的监管体系与法律规制尚显滞后:《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虽已出台但尚未落地,AI 生成内容普遍缺乏可追溯标识;现行法律对单次欺诈未达 3000 元的行为难以追究刑责,过低的违法成本难以形成有效震慑。​
遏制 AI 技术滥用,需要构建全链条的防御体系。技术层面,必须强制推行 AI 生成内容的溯源机制,通过嵌入不可删除的隐形水印或元数据,记录生成主体、时间及模型信息,实现数字足迹全程可追溯。平台责任方面,电商企业不能当 “甩手掌柜”,对于 “仅退款” 申请必须增设人工复核环节,结合发货记录、商家陈述等多维度信息综合判定,同时加大技术投入升级反制手段。信用惩戒体系建设同样关键,应建立跨平台共享的欺诈黑名单,将多次实施 AI 造假的用户纳入消费征信系统,限制其线上交易权限,形成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的惩戒格局。​
法律规制的完善更需提速。针对多次小额欺诈行为,应建立累计计算机制,明确将其纳入刑事追责范畴,彻底消除 “化整为零” 的法律漏洞。唯有通过法律的刚性约束,让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此类现象蔓延。​
人工智能技术的价值在于服务社会进步,而非成为破坏市场秩序的工具。面对技术应用带来的新挑战,唯有凝聚监管合力、压实平台责任、完善法律体系,才能筑牢商业文明的防线,让创新技术真正在规范轨道上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综合:荔枝新闻)

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5-8-20 15:43

AI技术滥用损害市场诚信,必须加强监管与平台责任,维护公平交易环境。

尚义的狼 发表于 2025-8-20 15:43

AI造假薅羊毛太缺德 平台监管漏洞必须堵上

同城智能咚咚 发表于 2025-8-20 15:47

AI造假薅羊毛必须严惩 平台漏洞纵容欺诈行为

网监巡查 发表于 2025-8-20 15:49

涉嫌利用AI技术伪造证据骗取退款,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刑法》诈骗罪相关规定,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追责。

ak一点小意思 发表于 2025-8-20 15:57

AI造假薅羊毛必须严惩 平台漏洞纵容欺诈该问责

情不自禁 发表于 2025-8-20 16:05

AI造假薅羊毛太缺德 平台监管必须跟上

阿不不的碎碎念 发表于 2025-8-20 16:12

AI造假薅羊毛必须严惩 平台漏洞纵容欺诈太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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