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同城网|曹玉庚 发表于 2025-11-25 11:09

1.2万!丽江一企业因粉尘涉爆隐患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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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丽江市应急管理局通报古城区一公司粉尘涉爆行政处罚案例,该企业因木工车间未用防爆电器等多项隐患被罚1.2万元。具体如下↓↓↓


各类粉尘涉爆企业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健全隐患自查自纠和内部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对粉尘涉爆的高风险环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丽江市古城区XX傢饰贸易有限公司粉尘涉爆行政处罚案例
案情简介:2025年10月22日丽江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丽江市古城区XX傢饰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粉尘涉爆危险场所(木工车间)照明及设备未使用防爆电器设备(重大隐患);木工车间落实粉尘清扫制度不到位,作业现场有积尘,粉尘涉爆场所堆放易燃物品,与砂光机连接风管设置的火花探测装置安装不规范等问题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裁量细则,市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2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警示:本案是家具加工行业中涉及粉尘涉爆隐患治理的典型执法案例,凸显了安全生产“隐患就是事故”的防控理念,对同类家具生产加工企业具有强烈的警示意义。从本案违法事实看,该家具加工企业存在问题隐患具有行业普遍性与危害性,特别是木工车间作为粉尘涉爆高风险区域未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防爆电器设备,极易引发粉尘爆炸事故;存在的粉尘清扫不到位、易燃物品放置不规范等隐患,则暴露出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流于形式、自查自改不到位等问题。

网监巡查 发表于 2025-11-25 11:09

该企业未落实粉尘防爆安全措施,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依据第一百零二条处以罚款,警示企业必须严格履行隐患排查治理义务。

黑龙潭的故事 发表于 2025-11-25 12:23

区区一万二罚款对安全生产毫无震慑力,这种处罚简直是在纵容企业玩火

川湘小碗菜 发表于 2025-11-25 12:36

罚得太轻了,粉尘爆炸威力巨大,这点罚款对企业不痛不痒,必须重罚才能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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