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同城网|曹玉庚 发表于 2025-12-3 10:53

你点的“水煮牛肉”,可能一滴牛都没有!监管已出手查处

近日,上海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了一起涉“幽灵外卖”的违法案件:某餐馆不仅用鸭肉冒充牛肉制作“水煮牛肉”,还通过伪造证件在网络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目前,监管部门已责令其立即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这起案件看似是小馆子的“小伎俩”,实则暴露了一个相当普遍的消费坑——不少餐馆里的“蚝油牛肉”“水煮牛肉”,食材压根不是牛肉而是鸭肉。涉事商家采购的预制半成品包装袋上,明明标注着“蚝油肉片(非即食速冻生制品)”,配料表首位是鸭肉,还明确提示豆制品为过敏原,可这些“蚝油肉片”一上餐桌,就摇身一变,从鸭肉“升级”成了“牛肉”。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以鸭肉冒充牛肉的操作并非个例,甚至成了某些餐饮从业者心照不宣的“行业潜规则”。

检索“用鸭肉冒充牛肉”相关信息会发现,类似违法经营在多地屡有发生。前不久,北京就通报了“供货商买通饭店厨师长,用马肉冒充驴肉供给饭店”的案件。尽管造假细节有所不同,但那份“挂羊头卖狗肉”的投机取巧,以及对消费者的糊弄态度如出一辙。或许有造假者会发出“都是能吃的肉,为啥不能换个名字卖”的“灵魂之问”,但答案很明确:食品安全的底线之一,就是“是什么肉就卖什么肉”,这是最基本的消费常识,也是商家必须遵守的诚信准则。此次嘉定区市监部门果断出手查处,无疑是对这种乱象的有力打击,值得点赞。

从已披露的信息来看,涉事餐饮店至少犯下“两宗罪”:一是采购鸭肉制品“蚝油肉片”,却炮制出“水煮牛肉”欺骗消费者;二是伪造证件在网络平台经营“幽灵外卖”,脱离监管视野。老板显然打得一手“如意算盘”:网购原材料改头换面,鸭肉变牛肉抬高售价;线上平台隐蔽销售,形成“两头在外”的闭环,几乎是“空手套白狼”,这家店俨然成了一条小型制假售假产业链。

事实上,类似以次充好的案例早有司法惩戒先例。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等推出的“说法”特别策划中,就提及2021年上海徐汇区的一起案件:商贩罗某将鸭肉冒充“肥牛卷”销售至某大学餐厅,销售金额达12万余元,最终因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这种以假充真、非法牟利的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更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被依法追究刑责实属咎由自取。《刑法》第一百四十条明确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涵盖“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情形,法律的红线早已划清。

鸭肉与牛肉,本就是不同的食材,不能因纹理相似就随意替换,更不能因存在价格差就利令智昏。老婆饼里可以没有老婆,但“蚝油牛肉”里只有鸭肉,就是赤裸裸的违法经营。对于这种行为,消费者要敢于较真维权,监管部门要持续加大排查和处罚力度,司法机关更要依法严惩,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该罚的必须严罚,该“刑”的绝不姑息,唯有如此,才能守住食品安全的底线,维护公平有序的消费市场 。

(来源/澎湃新闻评论)

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5-12-3 10:53

食品安全不容儿戏,监管部门重拳出击值得点赞。商家诚信经营是底线,消费者权益必须得到保障。

ak一点小意思 发表于 2025-12-3 11:00

挂羊头卖狗肉必须严惩,食品安全不容儿戏,监管部门要加大力度,让违法者付出代价。

网监巡查 发表于 2025-12-3 11:10

以鸭肉冒充牛肉销售,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及《刑法》相关规定,属欺诈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

黑龙潭的故事 发表于 2025-12-3 12:05

挂羊头卖狗肉必须严惩,食品安全不容儿戏。

蓝月谷的水 发表于 2025-12-3 12:27

挂羊头卖狗肉必须严惩,食品安全不容儿戏,监管部门要持续重拳出击。

尚义的狼 发表于 2025-12-3 12:50

挂羊头卖狗肉必须严惩,食品安全不容儿戏,监管部门要持续重拳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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