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同城网|和永杰 发表于 2026-1-19 16:00

婴儿淋雨拍戏引争议 短剧创作需守法治底线

近日,有短剧演员公开吐槽某剧组夜间拍摄雨戏时,让婴儿长时间淋洒水车制造的暴雨场景,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据报道,该场景本可通过使用道具婴儿完成拍摄以规避风险,但剧组为节省时间选择让真实婴儿出镜,而这名婴儿的片酬仅800元。部分家长因经济压力,选择接受此类可能危害孩子健康的拍摄安排。

这一事件的核心,绝非片酬高低之争,而是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漠视与权益的侵害。婴幼儿身体机能尚未发育完全,长时间被人工暴雨淋浇,即便成年人也难以承受,更易引发感冒、发烧等疾病,对孩子的健康造成不可逆影响。截至目前,涉事剧组尚未作出回应,若演员所述情况属实,这已不是简单的拍摄安排问题,而是剧组为追求镜头效果、家长为获取微薄报酬,共同置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于不顾的严重问题,突破了基本的人文关怀底线。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保护措施。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家长理应坚守保护未成年人的第一道防线,而非为了经济利益妥协退让,沦为权益侵害的参与者。
值得警惕的是,此类侵害儿童演员权益的事件并非个例。据媒体报道,去年7月,短剧童星西西在拍摄首场戏时便遭遇淋雨戏份,剧组未及时提供热水冲洗和保暖措施,当时就曾引发社会对儿童演员权益保障的广泛讨论。两起相似事件接连发生,折射出部分短剧剧组在拍摄过程中,规则意识淡薄、底线思维缺失,暴露出行业快速发展背后的监管漏洞与乱象。
短剧行业的蓬勃发展,为文化市场注入了新活力,但绝不能以牺牲未成年人权益为代价。这并非否定儿童演员参与短剧创作的合理性,而是强调必须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将未成年人的安全与健康放在首位,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事实上,相关监管要求早已明确。1月8日,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儿童类微短剧管理提示》,其中清晰界定:要切实保障儿童演员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和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安排儿童演员超负荷拍摄,不得让儿童出演超出其身心承受能力的暴力、惊悚、情感纠葛等戏份。涉事剧组让婴儿淋雨拍摄的行为,已涉嫌违反上述规定,绝非“剧组与家长无异议即可免责”的道德争议,而是关乎未成年人保护的公共议题,必须得到严肃纠正。
近年来,短剧行业迎来爆发式增长,部分投资方、剧组为压缩成本、提高拍摄效率,不惜让演员连轴赶拍,忽视演员合法权益,这种短视行为不仅违背法律规定,更不利于行业长远发展。短剧行业绝非劳动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外之地”,唯有坚守法律底线、强化行业自律、完善监管机制,才能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文艺创作的核心是传递温度与价值,缺乏基本人文关怀、漠视他人合法权益的剧组,终究难以拍出打动人心的好作品。期待相关部门加强排查整治,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依法追责,同时推动行业建立健全规范制度,让短剧行业在法治轨道上良性发展,切实守护好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环境。
(综合:红星评论)

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6-1-19 16:00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剧组拍摄必须严守法律底线,任何漠视儿童健康的行为都应受到谴责和纠正。

黑龙潭的故事 发表于 2026-1-19 16:07

婴儿淋雨拍戏令人心寒,剧组为省成本漠视生命,家长贪小利失大义,法律必须亮剑守护孩子。

尚义的狼 发表于 2026-1-19 17:06

婴儿淋雨拍戏令人痛心,家长和剧组都难辞其咎。为省钱不顾孩子健康,这是对法律的漠视。短剧再火也不能突破底线,必须严惩此类行为。

网监巡查 发表于 2026-1-19 17:33

该行为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广电总局相关规定,可能构成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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