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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池市金城江区第四初级中学 “大屏示众批评乱丢垃圾学生” 的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与热议。有观点指出,教育惩戒本为匡正行为,但若沦为当众羞辱、突破人格尊严底线,便与教育育人的本质背道而驰。目前,涉事学校已承认 “矫枉过正” 并表达歉意,当地教育部门也证实该生除乱丢垃圾外无其他重大过错。
4 月 7 日,一段 “学生被当众大屏示众批评” 的视频在网络流传,瞬间点燃舆论。画面中,一名中年男子对乱丢垃圾的学生实施拉拽动作,该学生被置于台上 “示众”,全校师生列队围观,偌大的校园屏幕上,学生的行为被毫无保留地公之于众。如此 “大动干戈” 的惩戒方式,让不少网友直呼 “难以接受”:“孩子犯错该批评,但这样当众羞辱,太伤自尊了。”
据了解,金城江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已介入核实,明确该生仅存在乱丢垃圾的轻微违规行为,并无其他重大过错。事件发酵后,涉事学校迅速作出回应,承认此次惩戒方式不当,属于 “矫枉过正”,校领导已向学生及家长表达歉意。
然而,道歉并非事件的终点。教育惩戒的尺度与边界,再次成为公众讨论的核心。根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惩戒需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严禁以侮辱、歧视等方式侵犯学生人格尊严。“乱丢垃圾确实不对,批评教育必不可少,但当众示众这种方式,显然越过了合理红线。” 教育领域专家表示,学校作为文明传承的阵地,应坚守教育的温度与底线,惩戒的目的是引导学生改正错误,而非制造心理创伤。
网友热议之余,也将目光聚焦于事件背后的管理漏洞:台上拉拽学生的涉事者身份究竟是学校管理者还是一线教师?此类示众式惩戒是偶发行为,还是常态化管理手段?涉事人员是否受到相应处罚?后续是否会出台制度性整改措施?这些细节问题,直接关系到校园管理的规范化,也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示众式惩戒看似‘有震慑力’,实则是‘懒政思维’的体现。” 有评论指出,这种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不仅会让被惩戒学生产生逆反心理,还可能影响其他学生的心理健康,与法治精神、教育伦理格格不入。相较于 “压服式” 管理,春风化雨、循循善诱的柔性教育,更能真正走进学生内心,实现育人目标。
校园无小事,育人无小事。此次事件为各类学校敲响警钟:教育惩戒需守规矩、有尺度、怀温度。唯有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遵循教育规律,才能让惩戒回归育人本质,让校园真正成为守护成长、涵养文明的港湾。下一步,当地教育部门或将针对此类事件开展专项整治,规范中小学教育惩戒行为,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综合:红星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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