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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医疗可“退一赔三” 司法亮剑守护医疗消费公平

发布者: 丽江同城网|和永杰 | 发布时间: 2025-11-13 16:40| 查看数: 13474| 评论数: 5|IP:云南丽江

患者遭遇医疗欺诈,能否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退一赔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涉医疗领域消费欺诈典型案例,给出了明确答案。这一判决不仅为医疗消费维权提供了清晰司法指引,更释放出依法整治过度医疗、守护群众就医公平的鲜明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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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次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患者林某因皮肤红疹就医,却被一家宣称“综合性国家正规三甲老医院”的机构误导,接受了无明确病症指征的过度治疗,花费医疗费6万余元。随后林某提起诉讼,要求退还医疗费并按三倍标准赔偿。北京三中院审理后判定,涉事医疗机构构成消费欺诈,判令其全额退还医疗费并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

“没病说成有病,小病当成大病”,这样的过度医疗现象,不仅损害患者权益,更浪费医疗资源、侵蚀医患信任。长期以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医疗纠纷中的适用多集中于医疗美容领域,非医美类患者遭遇过度医疗时,主张“退一赔三”往往缺乏明确法律依据,维权之路举步维艰。

此次判决的示范意义,正在于厘清了这一法律适用的模糊地带。法院明确,对于普通疾病诊疗服务,只要满足“营利性机构、费用全自费、非强制缔约”三个条件,患者即具备消费者特征,医疗机构属于经营者,就医行为应认定为消费行为,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这一界定,为同类案件审理树立了清晰标杆。

事实上,国家层面始终在加大对过度医疗的治理力度。2024年,国家医保局公开曝光7家自查自纠不到位的定点医疗机构,其中6家存在过度医疗问题;今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国消费者协会披露的典型案例显示,湖北某医院125份抽查病历中,113份存在过度医疗行为,当地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立案,最终法院判令其赔偿53万余元。

医疗服务专业性强、信息不对称突出,这让部分医疗机构心存侥幸,将经济效益置于医疗伦理之上。以往即便患者维权胜诉,多数仅能追回医疗费,违法成本过低难以形成有效震慑。此次北京三中院作出“退一赔三”的判决,通过惩罚性赔偿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彰显了司法对过度医疗的零容忍态度。

司法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1月至2025年10月,北京三中院共审结医疗纠纷案件310件,其中涉消费欺诈案件59件,且案件数量呈整体上升趋势。这一数据既反映出医疗消费欺诈形式日趋多样,也凸显了强化患者权益保护的迫切性。

从全国首例过度医疗民事公益诉讼案到此次明确非医美类医疗欺诈可“退一赔三”,司法机关正以一系列“组合拳”向医疗乱象亮剑。这些司法实践不仅矫正了医患间的信息不对称,更重申了“生命至上、患者为中心”的医疗服务核心准则——医生的专业判断绝不能让位于经济效益,冲着患者钱包“动刀”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对于广大消费者而言,这一判决既是维权指南,也是消费警示。司法机关提醒,患者在就医时应主动核实医疗机构资质,理性甄别医疗宣传,妥善保留就诊记录、收费凭证等关键证据,遭遇过度医疗或消费欺诈时,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业内人士指出,遏制过度医疗既需要司法利剑高悬,也需要监管部门强化日常监管,更需要医疗机构坚守职业操守。唯有多方协同、久久为功,才能构建起诚信规范的医疗服务体系,让群众就医更安心、更放心。

(综合:澎湃新闻评论)

最新评论

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5-11-13 16:40
法院明确医疗欺诈适用退一赔三,有力维护患者权益,彰显司法公正。这一判决为医疗消费维权树立标杆,让过度医疗无处遁形。
川湘小碗菜 发表于 2025-11-13 17:04
过度医疗就该重罚 三倍赔偿让黑心医院不敢再坑人 司法这次干得漂亮
ak一点小意思 发表于 2025-11-13 17:51
过度医疗就该重罚 退一赔三判得好 让黑心医院不敢再坑人
网监巡查 发表于 2025-11-13 18:06
该报道内容涉及医疗消费维权,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提醒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医疗规范,避免虚假宣传和过度医疗行为,否则将面临法律严惩。
尚义的狼 发表于 2025-11-13 18:44
过度医疗就该重罚 退一赔三判决大快人心 让黑心医院付出代价才能净化医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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