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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产检到产房,禁不止的推销员!深圳多家公立医院孕产妇被“包围”

发布者: 丽江同城网|曹玉庚 | 发布时间: 2026-2-11 14:39| 阅读量: 20784| 评论数: 6|IP:中国云南丽江

近年来,深圳市积极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将其纳入卫生健康重点工作范畴,着力优化孕产医疗服务体系,回应群众对优质医疗资源的需求。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市育龄妇女规模达380.5万人,其中25-39岁女性占比45.2%,旺盛的生育潜力背后,是孕产妇群体及其家庭对优质医疗服务的迫切期盼。

作为全市分娩量最大的机构,深圳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的数据直观展现了这份需求:年门急诊量达223.77万人次,住院量7.15万人次,分娩量2.09万例。同样,福田区妇幼保健院产科作为区域孕产保健中心,平均年分娩量5000人次,年门诊量约8.5万人次。这些沉甸甸的数据,不仅印证了深圳孕产医疗服务的繁忙程度,更凸显了守护孕产妇就医体验、夯实生育友好建设基础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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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与这份努力相悖的是,不少孕产妇反映,在深圳多家公立医院就诊期间,频繁遭遇各类商业推销的干扰,这份困扰从产检贯穿至分娩,从门诊延伸至病房。月子中心、月嫂机构、婴儿摄影等相关商家的推销人员随处可见,其推销行为屡禁不止,不仅打破了医院应有的宁静,严重影响就医体验,更暗藏个人信息泄露的安全风险,成为落实“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工作要求的现实堵点,也与深圳生育友好城市的建设初衷背道而驰。

为切实改善深圳孕产妇就医体验,破解公立医院孕产育全流程商业推销屡禁不止的难题,南都·奥一网“走好新时代网上群众路线大调研——与城市对话”栏目,联动深圳市人大代表开展妇幼就医体验专项调研,同时特邀专家学者共同参与。调研过程中,工作人员实地走访了深圳市人民医院、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妇幼保健院等多家市级医院,以及福田区、南山区、宝安区等多个区级妇幼保健院,全面摸清院内商业推销的具体乱象,深入挖掘乱象背后的治理症结,为后续解决问题、完善机制提供坚实依据。

此次调研更与今年深圳两会紧密联动,市人大代表陈雄英将调研形成的相关建议带上两会,围绕破解医院商业推销难题,从制度建设、执法联动、医院管理等多个方面提出具体解决思路,推动卫健、市监、公安等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切实规范就医秩序,让医疗服务真正回归公益本质,守护孕产妇的合法权益。

记者走访发现,深圳多家医院的商业推销现象已呈现出常态化、体系化特征,原本应保持宁静的候诊环境,被各类推销行为打破,其中五大现象尤为突出。从门诊、候诊区到产房、病房,从“免费拍照”到月子中心推荐,商业推销已悄然渗透到孕产妇就医的全流程,而面对这类现象,受困扰的患者常面临投诉无门的困境,医院管理收效甚微,监管灰色地带就此形成。

商业推销点位固定,已全面渗透孕产妇就医动线,成为最直观的乱象之一。推销人员的活动范围覆盖了产科门诊、超声科、分诊处、候诊区、扶梯口、产房外甚至医院门口等核心就诊区域,形成了多个固定渗透点位。近期,记者在深圳市妇幼保健院福强院区、红荔院区,以及宝安妇幼保健院、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等多家机构走访时发现,月子中心、月嫂机构的推销人员频繁出没,主动上前搭讪孕产妇及家属。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第三方机构甚至直接将宣传点设于医院内部。例如,某医院产科所在楼层曾设有“多喜娃”外部机构宣传摊位,工作人员主动招揽过往行人,却未见保安驱赶或管理;罗湖区妇幼保健院的资料取阅栏内,放置着“宝生到家”月嫂宣传手册,封面印有“医院陪护,月嫂咨询”字样及联系信息,该院安保人员表示,医院与“宝生到家”存在合作关系,有工作人员常驻院内提供服务;宝安妇幼保健院产科门诊内,也设有“医安洁住院陪护咨询台”,成为推销人员的固定活动站点。据悉,多喜娃此前还曾因月嫂健康报告虚假宣传、服务不到位等问题被消费者投诉,折射出部分合作机构自身服务也存在短板。

推销人员还善于利用医院管理的薄弱时段“见缝插针”,其活动时间相对集中,主要选择午休等医护人员和安保力量相对薄弱的间隙开展推销。1月29日午间,记者在某妇幼保健院走访时发现,下午1点45分左右,超声科门诊旁的扶梯口就有爱帝宫月子中心的推销人员主动递送宣传册,劝说孕产妇添加微信;约下午2点,记者在超声科候诊区就座时,又有宝生国际月子会所的推销人员上前推销。

类似情况也出现在该院其他院区,1月30日下午1点40分左右,医院门外已有禧月荟月子中心的人员活动,随后在1点50分至2点之间,产科门诊分诊处又先后出现宝生国际月子会所和金贝贝月嫂的推销人员。院方安保人员表示,目前已特别安排人员在午间12点至下午2点于重点区域执勤;深圳市人民医院产科分诊台护士也坦言,推销人员活动时间多集中在午休前后,他们“无处不在”,数量着实不少。

推销人员“结伴而行”、相互配合,也是常见的推销策略,以此规避医院管理、提高推销成功率。记者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走访时看到,1月30日15:30,三楼产科门诊外有几名拿着不同机构宣传手册的推销人员围着一名孕妇,记者上前时,一名持有禧月荟母婴月子中心宣传册的女子未作详细介绍,就要求孕妇添加微信,称“我们是月子中心的,加个微信我把资料发给你”,随后另外两名推销人员也围了过来,分别派发爱帝宫月子中心和宝生国际月子中心的宣传册。

一名月子中心推销人员透露,她们通常在早8点至晚5点间于院内流动推广,每促成一单可获得1%的提成,自己仅负责前期引流,客户后续对接则由门店顾问完成。无独有偶,宝安区妇幼保健院的推销人员也多以30-50岁女性为主,几人同时“出没”,一人向候诊孕妇搭话时,其余人员会在旁边“盯梢”,观察周围情况、规避管理人员。记者在现场看到,有宝妈不堪其扰,最终无奈添加了推销人员的微信;走访过程中,不少候诊孕妇也向记者表示,自己曾多次被推销月子中心服务,对方反复要求加微信,态度执着,“不加不罢休”。

针对这一现象,多位医院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表达了管理上的无力。一名前台人员指出,推销人员常伪装成患者或家属,流动性强,难以快速识别;某医院一名产科护士长坦言:“之前有的推销人员除了挂号,还会伪装成孕妇混入就诊人群,进一步增加了识别难度。”罗湖区妇幼保健院安保人员则表示,这些推销人员多为固定几人,主要在门诊区域“打游击”,还透露:“其实这些人不一定就是那家公司的月嫂,只是拿了传单进来发放,完成引流任务即可。”

“刚请出去,后脚又跟进来”,医院对推销人员的治理如同“打地鼠”,难以形成长效管控。推销人员多采取高流动性、强隐蔽性的“游击”策略,据一名医院前台工作人员描述,他们大多伪装成患者或家属,衣着普通,刻意混杂在人群中,“平时我们会派人巡查,但她们一看到穿制服的工作人员就立刻停手,等人员离开后再继续推销”。

现场安保人员也坦言,目前的治理手段十分有限,只能对推销人员进行反复驱赶,“一天要赶好多次”,但仍无法阻止其更换人员后再次进入,“往往从侧门进来,抓了这批,下次又换一批”。记者观察发现,尽管多家医院已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推销”提示,通过语音播报“谨防推销”信息并附上监督电话,同时加强安保巡逻力度,但实际管控效果仍不理想。有医院安保人员表示,部分推销人员被劝离后很快就会折返,甚至会翻越围栏或从车行道进入医院,持续开展推销活动。

更为值得关注的是,当前针对孕产妇的商业推销已呈现出明显的链条化、体系化特征,形成了一条覆盖孕、产、育全周期的产业营销链。多位宝妈向记者反映,这类营销往往以“免费拍照”“医院合作”等名义为切入点,先获取孕产妇的信任和个人信息,随后逐步引导消费者选择高价服务套餐,最终完成“一条龙”式销售,层层套路让不少孕产妇防不胜防。

这类推销已不再局限于现场揽客,更延伸至线上长期跟进,形成完整的客户追踪与转化流程。例如,有患者向记者透露,自己曾在罗湖区妇幼保健院一楼抽血区遇到“多喜娃”的推销人员,添加对方微信并登录其小程序后,便频繁接到推销电话,“大约每两周一次”,持续受到各类营销信息推送,即便明确拒绝,也难以彻底摆脱困扰。

尽管深圳市持续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优化孕产医疗服务体系,但公立医院内针对孕产妇和新生儿的商业推销乱象仍屡禁不止,究其根源,是法规、管理、权责等多方面症结交织叠加的结果,核心可归结为三大方面,这也是乱象难以根治的关键所在。

法规体系缺位,导致违规行为缺乏有效震慑,是乱象滋生的根本原因。目前,针对公立医院内商业推销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既没有明确的条款界定此类行为的违规性质,也缺乏对应的行政处罚依据,给实际治理工作带来显著困难。深圳市妇幼保健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坦言,目前医院仅能通过加强巡逻、驱赶劝离、张贴警示标语等方式进行管理,这种方式如同“猫捉老鼠”,防控效果十分有限。

由于推销人员的违法成本极低,且伪装手段多样、隐蔽性强,常规的管理措施难以形成持久约束,即便医院联系驻院民警介入,对推销人员也仅能以批评教育为主,无法从根本上遏制其逐利动机。也正因法律依据的缺失,此类推销行为长期游走于监管灰色地带,既加重了医院的管理负担,也持续困扰着就诊患者,进一步助长了推销人员在医疗场所的肆意渗透。

人员管控难题突出,识别与防控工作收效甚微,进一步加剧了乱象的蔓延。推销人员流动性强、伪装手段多样,导致医院的防控与识别工作难度极大。这些推销团队多采取“游击”战术,人员组成灵活、流动频繁,且专门选择午间等医护人员相对短缺的时段集中活动;他们衣着普通,刻意混杂在患者与家属中,甚至通过挂号获取入院资格,让安保人员难以快速识别其真实身份,往往等到推销行为发生时,才能发现并进行驱赶。

据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提供的数据显示,该院为管控推销行为持续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平均每月驱离、劝导的推销人员约600人次,但即便如此,商业推销现象依旧屡禁不止、收效有限。即便多家医院不断强化巡逻力度、张贴警示告示,推销人员仍能借助院区通道复杂、围挡存在漏洞等条件反复进出,让医院陷入“打地鼠”般的治理困局,管控效果大打折扣。

权责匹配失衡,医院缺乏强制处置权限,是乱象难以根治的重要瓶颈。作为公共服务场所,医院虽有责任维护院内就医秩序,保障患者就医体验,却不具备执法权,面对违规推销行为,缺乏有效的处置手段。以宝安妇幼保健院为例,院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由于没有执法权,对推销人员的处置手段仅限于劝离、清理和警告,难以形成有效威慑,不少推销人员对医院的劝离置若罔闻,甚至在被劝离后,又流动至其他科室继续开展推销,给医院日常管理带来持续挑战。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医院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作为便民措施的补充,为孕产妇及家属提供多样化服务。例如,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曾通过公开招标引入多喜娃作为陪护服务单位,供患者家庭自愿选择,但目前因合同到期,已按相关规定要求其撤场;罗湖区妇幼保健院引入“宝生到家”,并表示在合作期间,院方明确要求合作机构及其派驻人员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非指定区域主动推销,不得干扰医疗秩序,并需签署服务与保密承诺。这一现象也说明,医院在规范服务准入、完善便民措施的同时,也面临着管理与服务之间的平衡难题,稍有松懈就可能给违规推销留下可乘之机。

不少医疗系统业内人士纷纷呼吁,希望相关权责部门或执法机构加快推动出台针对性立法,明确违规推销行为的处罚措施,让医院面对此类行为时能有法可依、有效处置,让医疗机构真正回归服务健康、专注诊疗的本质。针对此类现象,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回应称,该问题并非新出现的问题,而是长期存在的状况,目前相关管理职责已下放至各医院,由医院自行负责处理,相信各医院有能力处理好相关商业推销问题。但从一线实际治理情况来看,权责不匹配、治理依据缺失,仍是当前各医院面临的核心治理难题,仅靠医院自身,难以彻底根治这一乱象。

针对公立医院内孕产妇商业推销屡禁不止的问题,深圳市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及律师纷纷支招,从不同角度提出解决方案,为破解治理困局、完善监管机制提供思路。

深圳市人大代表陈雄英在今年的深圳两会期间,就此类问题提交了多项建议。她指出,问题的核心在于医院管理与监督机制存在三方面短板:一是医院内部管控松散,外来人员准入、院区巡查不到位,患者投诉通道不便捷,导致不少受困扰的患者投诉无门;二是医院无执法权,对推销人员只能进行劝离,缺乏刚性约束,难以形成有效震慑;三是跨部门监管衔接不畅,卫健、市监等部门职责交叉却未形成监管合力,存在治理盲区,甚至可能伴随患者信息泄露,让推销人员得以精准围猎孕产妇群体。

为此,陈雄英主张将“就医环境无干扰”量化为医院核心考核指标,将院内推销投诉率、管控成效等与科室绩效、医院评审评优直接挂钩,以此倒逼医院从被动管理转向主动防控,切实扛起主体管理责任。同时,她呼吁结合国家最新《医疗广告认定指南》,由卫健部门牵头,联合市监、公安等部门建立定期会商、线索闭环处置机制,医院发现违规推销行为后及时移交相关线索,市监部门依法查处变相推销行为,公安部门整治推销人员滋扰就医秩序的行为;同时开展常态化联合抽查,将监管结果与医院校验、医保管理挂钩,形成监管合力,并推动深圳出台针对性地方法规,填补制度空白,让治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深圳大学全球特大型城市治理研究院研究员袁方成则从公共治理角度出发,提出治理破局需从“人盯人”的现场管理,转向“规则补位”的制度建设。他指出,公立医院内商业推销屡禁不止的现象,表面看是“管理难”“人手不够”,但从公共治理层面分析,更应被理解为一种制度性失序。从调研情况来看,推销行为在多家妇幼保健院呈现出高度相似的模式,这说明问题并非偶发,而是长期存在于制度灰区之中,根源在于规则供给不足、制度设计不完善。

袁方成表示,当前治理手段与现实行为之间存在明显断裂,医院方面并非不作为,而是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后,仍难以取得理想的管控效果,反而陷入“高频劝离—反复回流”的疲劳循环。当前最大的问题并不在于“是否加强巡逻”,而在于公共医疗空间的属性界定与规则供给明显不足,在制度层面,尚未明确哪些商业行为在公立医疗机构内属于禁止性行为,也未赋予医院及相关部门足够清晰的处置权力,导致管理责任与治理工具严重不匹配。

因此,他认为,治理破局的关键的在于规则先行、制度补位。一方面,有必要通过地方性法规或配套规范,明确未经许可的商业推销行为属于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类型,并建立可执行的处罚机制,提高推销人员及相关机构的违法成本,让违规行为真正“有成本、受惩戒”;另一方面,应推动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形成协同治理机制,对长期滋扰医疗机构的推销机构和个人进行源头治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而非将所有管理压力全部压在医院一线,切实减轻医院管理负担,提升治理效能。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张子昂律师则从法律视角,厘清了各方责任与患者维权依据,为治理乱象、保障孕产妇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支撑。他指出,公立医院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及医疗服务提供方,负有维护就医环境安全有序的法定义务,如果医院默许、未能有效制止甚至为商业推销行为提供便利,则可能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中“严禁参与推销活动”的规定;若因医院管理疏漏导致患者个人信息泄露,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承担侵犯患者隐私权的民事责任。

另一方面,推销机构若在未获得患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收集、使用患者个人信息,例如通过非法绑定就诊账号获取患者病历等信息,便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责。张子昂还提到,国内已有城市如黑龙江大庆,通过出台《医疗机构“严禁十二条”规定》等地方法规,对医疗机构内商业推销行为予以明确禁止,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

他认为,深圳同样具备出台相应地方性规定的条件,其关键应聚焦于三方面:一是明确医院对院内商业活动的主体管理责任,要求医院建立完善的巡查与投诉处理机制,并对管理失职行为设定明确罚则,倒逼医院落实管理责任;二是细化“冒充医务人员”“变相广告引流”等违规推销情形的界定,匹配具有威慑力的行政处罚,提高违法成本;三是在法规层面确立卫健、市监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与协作流程,避免职责交叉、推诿扯皮,推动监管工作切实落地,真正还孕产妇一个宁静、安全、舒适的就医环境。

(来源/南方都市报)

最新评论

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6-2-11 14:39
深圳积极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优化医疗服务值得肯定。但医院商业推销乱象干扰就医体验,需加强监管,守护医疗环境安宁,切实保障孕产妇权益。
网监巡查 发表于 2026-2-11 14:48
本文内容涉及医疗机构管理秩序,可能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广告相关规定,需注意规范医疗场所商业行为。
同城智能咚咚 发表于 2026-2-11 15:25
医院变商场,推销员比医生还积极,孕产妇成了行走的提款机。
ak一点小意思 发表于 2026-2-11 15:49
医院变商场,推销比医生还热情,患者隐私谁来守护?
江山易改 发表于 2026-2-11 16:12
医院变商场,推销员比医生还热情,孕产妇成了行走的客户名单。
蓝月谷的水 发表于 2026-2-11 17:02
医院变商场,推销员比医生还忙,孕产妇成了移动的广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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