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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华坪特巡警大队根据上级线索通报,扎实开展低空安全常态化巡查工作,成功查获3起无人机未经报备在管制空域违规飞行案件,3名违法行为人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以实际行动筑牢城市低空安全防线,有力维护了辖区公共安全和良好社会秩序。
巡查期间,特巡警大队民警在日常执勤巡查中发现,辖区内有无人机出现违规超高飞行现象,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民警迅速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详细调查确认,无人机飞手黄某某、李某、朱某某三人,在未通过中国民航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依法申报飞行活动的情况下,擅自操控无人机在管制空域内飞行,其行为已违反无人机飞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属于典型的无人机“黑飞”行为。
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条款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黄某某、李某、朱某某三人作出责令停止飞行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过程中,民警坚持“查处与教育并重”的原则,耐心向三名违法行为人解读无人机飞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重点讲解了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无人机违规飞行的监管要求,引导其树立依法安全飞行意识,深刻认识到“黑飞”行为的安全隐患和法律后果,确保处罚一案、教育一片。
据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正式施行,其中明确将无人机“黑飞”行为列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对无人机违规飞行的监管力度全面升级,情节较重的违规飞行行为,将面临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的处罚,进一步压实了无人机飞手的安全飞行责任。
警方在此提醒,天空不是法外之地,无人机飞行并非“想飞就飞”。为维护公共安全与空域秩序,每一位无人机“飞手”都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飞行前务必通过UOM平台完成实名登记和飞行报备,明确管制空域范围,杜绝违规飞行、超高飞行等“黑飞”行为。下一步,特巡警大队将持续加大低空安全巡查力度,常态化开展无人机违规飞行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黑飞”行为,切实守护辖区低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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