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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不只查汽车,电动车也照样处罚
国庆假期最后一天,玉龙交警民警还是跟往常一样早早的带着装备,前往辖区各路段开展日常工作,可偏偏有人要挑战一下有“有起床气”的警察蜀黍。10月8日10时许,玉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黄山中队在青龙南路中心村路段开展例行检查,一辆号牌为古电120**的电动自行车从远处摇摇晃晃的骑向交警临时检查点,骑车人的神色很是慌张,民警依法将其拦下来进行检查,扑鼻而来的是一股浓浓的酒味,民警立即对骑车人钮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20mg/100ml,达到了醉酒驾驶阈值,玉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钮某醉酒骑电动车一案已依法处理。
据了解,骑车人钮某在骑车前并没有喝酒,而是头一天晚上跟几个朋友喝了些酒就回家休息了。第二天早上一醒就赶着去上班,还以为交警只查汽车酒驾,没想到喝酒骑电动车也会照样被处罚。
“隔夜醉”小科普
许多人认为,头一天喝过酒睡一夜,到了第二天清早自己尚还清醒便可驾车,其实不然,人体血液中的酒精代谢需要一定过程,一般消散时间为10至20个小时,而且每个人的酒精代谢速度不一样。因此,饮酒之后即使睡了一夜,仍可能处于醉酒或饮酒状态,一不小心便会为此付出惨痛代价。
玉龙交警提示
相关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项规定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广大司机朋友前一天晚上饮酒过多后,次日最好不要继续开车上路,否则容易造成“隔夜醉”,“隔夜醉”司机常常会因为处于宿醉状态,对路况的判断有偏差,极易造成交通事故,“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请您牢记于心,做一名合格的驾驶人!(来源/玉龙交警 编辑/季朝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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