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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民警与群众合力救助濒危野生动物麂子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自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来,玉龙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通过发放宣传单、网络发布等多种形式进行线上线下宣传,积极倡导广大群众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切实提高了辖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和参与积极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良好社会氛围。
近日,玉龙县公安局拉市海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在拉市海东村委会发现1只麂子,请求处理”。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现场。
经了解,太安乡海西村村民和某发等人在拉市镇海东村委会附近吃早餐时,看见一只狗在追赶一只麂子,和凤发等人合力将麂子救下,因前段时间看到森林警察到村里进行宣传,便拨打宣传材料中的电话向派出所报了警。经工作人员过仔细检查,该麂子各项生命体征平稳,没有受伤情况。
在民警、热心群众和市、县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被救助的麂子已移交丽江市野生动物救助站。
(编辑/季朝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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