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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乌头类中药材中毒,云南省卫健委发布最新预警公告!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0月26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预防乌头类中药材中毒预警公告提出三点预警:
一、不要擅自加工、食用和邀约他人食用草乌、附子等乌头类中药材及制品(包括自制的泡酒),以防中毒。
二、确因病情需要服用此类药物,应该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服用。
三、若不慎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及其制品后,出现口舌麻木、头晕、恶心、呼吸困难、心悸、胸闷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催吐,并尽快前往医院就诊,避免延误最佳救治时机。
生命只有一次,人生没有重来。食用(黄)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是用生命作代价的危险行为。转发提醒自己的家人及亲朋好友。
预防乌头类中药材中毒,云南人省卫健委发布最新预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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