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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撞墙找人“顶包”?严惩!
一名在华坪工作的外地男子,醉酒驾车不料“翻车”,事发后还自作聪明找朋友“顶包”,结果谎言被交警拆穿,最终被华坪法院以危险驾驶罪严惩。
酒驾撞墙找人“顶包”?严惩!
2021年4月20日,被告人崔某在其朋友家饮酒后,抱着侥幸心理,心想住处也就两公里多的路程,便醉醺醺地驾驶车子上路。不料,回家途中崔某因不胜酒力,在途经柳溪桥路段时把一家公司的大门和围墙给撞坏了,而自己的车也受损不小。出事后崔某突然意识到喝酒引发的单方事故,不仅保险公司不理赔,还有可能惹上官司。思前想后,便叫来朋友孙某帮忙“顶包”。孙某出于仗义,二话没说便答应了。二人进行了简单的“彩排”过后,便拨打了110和保险公司电话,等待交警救援。
酒驾撞墙找人“顶包”?严惩!
没过多久,交警就赶到了事故现场。面对交警的询问,崔某百般抵赖,说自己虽然是车主,但车确实不是自己开的。然而,交警根据现场痕迹勘察结果,发现了崔某的可疑之处。在经验老道的交警面前,他的朋友孙某很快就坦白自己“顶包”的事实。随后,交警对崔某进行抽血检测,经丽江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送检的崔某血液乙醇含量为210.05mg/100ml血,崔某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经四川省攀枝花法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送检崔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14.4mg/100ml血,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警方对他采取了强制措施并依法吊销了驾照。
酒驾撞墙找人“顶包”?严惩!
经开庭审理,华坪法院认为,被告人崔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危险驾驶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崔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血液内乙醇含量达200mg/100ml血以上,应依法从重处罚;发生交通事故后找人顶包逃避处罚,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崔某事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酌定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宽处理。根据相关法律,判决被告人崔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
酒驾撞墙找人“顶包”?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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