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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请举报!

发布者: 丽江同城网 | 发布时间: 2023-5-18 09:57| 查看数: 39795| 评论数: 0|IP:云南丽江

2023年5月10日,中共丽江市古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告,于2023年4月20日—10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逐利执法”问题、执法不规范问题、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执法粗暴问题、执法“寻租”问题。针对以上五个方面问题,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有发现,可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31日期间,进行举报反映。

通告.jpg

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古城区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
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切实解决相关领域执法突出问题,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力打造丽江建设世界文化旅游名城、乡村振兴示范区及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时间

2023年4月20日—10月31日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三、征集问题线索

针对以上五个方面问题,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有发现,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31日期间,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反映:

(一)电话
政务服务便民电话:12345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
交通运政管理所监督电话:0888-5122921
公安机关及民警违法违纪举报投诉电话:12389、110
行政执法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888-5107677

(二)信函
通信地址:
1.中共丽江市古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古城区民主路581号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邮编:674100)
2.古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古城区西安街道安通路64号,邮编:674100)
3.区交通运输局(古城区祥和街道太和社区太和西路,邮编:674100)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专项整治主要受理重点整治内容中明确的五个方面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方面的问题线索请径向有关责任部门反映。
(二)为便于开展线索核查工作,请您在提供问题线索时,详细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和联系方式等,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三)对收到的问题线索,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核查处理,并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保密信息隐私。
(四)对古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的相关工作意见建议,也可以通过相应渠道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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