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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永胜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反映辖区内有经营户在销售侵权假冒的“长城”润滑油、机油的问题线索。
永胜县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分头对涉及销售侵权产品的两家商铺进行现场核查。
经核实,两家店铺内均销售有标示为“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生产的“长城牌”、“长城尚博通用锂基润滑脂00号”、“长城尚博通用锂基润滑脂1号”、“长城卓力抗磨液压油L-HM68”等多种种类的润滑油和机油。经鉴别,涉事店铺在售的润滑油、机油为侵犯“长城”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提供该批润滑油、机油的进货单据凭证、供货商相关资质材料,但其未提供。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构成商标侵权行为。执法人员当即对涉嫌侵权的润滑油采取了扣押强制措施,并对经营者出具了实施强制行政措施决定书及扣押清单,涉嫌销售侵权假冒的润滑油脂共142桶,涉案金额合计达3万余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下一步,县局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同时,举一反三,对辖区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