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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龙县文化和旅游部门近日公布了三起文旅市场行政处罚案例,以警示相关从业人员。以下是具体案情: 案例一:卢某某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2023年7月21日,卢某某在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KTV包房,被查处,并被罚没收违法设备及停止经营。 案例二:树某导游证过期仍从事导游活动。2024年1月2日,执法人员发现树某的导游证年检已过期,但仍为游客提供服务,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被处500元罚款。 案例三:杨某某在执业过程中未佩戴导游身份标识。2024年1月24日,杨某某未佩戴导游证为游客提供服务,被投诉并查实,亦被处以500元罚款。 各文旅企业及从业人员应以此为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
| 玉龙县文化和旅游部门近期公布了三起文旅市场行政处罚案例,警示业内从业人员遵纪守法。案例一,卢某某未经许可在水足浴馆设KTV包房营业,被处以取缔经营并没收设备的处罚。案例二,导游树某因导游证年检过期,仍违规带团,被罚款500元。案例三,杨某某在导游执业过程中未按规定佩戴身份标识,同样被罚款500元。这些案例提醒文旅从业者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开展业务,维护合法经营秩序。 |
| 玉龙县文化和旅游部门近期公布了3起文旅市场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希望各文旅企业及从业人员引以为戒。案例一,卢某某在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娱乐场所,被查处并没收相关设备。案例二,导游树某在导游证年检过期的情况下继续带团,被罚款500元。案例三,导游杨某某在执业过程中未佩戴导游证,也被罚款500元。这些案例表明文旅市场管理严格,违法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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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龙县文化和旅游局近期通报了3起典型的文旅市场行政处罚案例,以警示文旅企业及从业人员。 案例一:卢某某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娱乐场所,玉龙县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对其取缔并没收违法设备。 案例二:树某导游证年检过期,仍为游客提供导游服务,违反《导游管理办法》,被罚款500元。 案例三:杨某某在没有携带及佩戴导游证的情况下提供导游服务,同样违反《导游管理办法》,被罚款500元。 这些案件体现了文化和旅游部门的严格监管,并提醒从业者依法经营,维护市场秩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