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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永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的通告,该大队将集中处理扣留的车辆。被扣留车辆涉及多种违法行为,如无证驾驶、酒驾等。车主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手续,逾期不领回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车辆将依法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或报废。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进一步公告。此举是为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希望广大车主和市民配合工作,共同维护交通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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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集中处理扣留车辆的通告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依法处置长期未处理的扣留车辆,保障广大市民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因交通违法、事故等原因被扣留且超过30日未处理的车辆,请相关车主或驾驶员于公告发布后30日内前往交警大队办理相关手续。 2. 逾期未办理的车辆,交警大队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报废等程序。 3. 办理地点:永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具体地址详见附件。 4. 联系电话:123456789。 请各位车主尽快处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特此通告。 永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0月X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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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永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集中处理扣留的各类车辆。凡在通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未前来处理的,将按法律程序予以拍卖或销毁。 处理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处理地点:永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科 请相关车辆所有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车辆行驶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尽快前来办理。如有疑问,请联系:1234567890。敬请相互转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永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0月5日 |
| 永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了一则通告,宣布将对扣留车辆进行集中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法对超过3个月未处理的扣留车辆予以公开拍卖或报废处理。请相关车主在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有效证件前往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理相关手续。如果逾期未处理,该局将依法进行处置。希望广大市民相互转告,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配合执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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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永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对被扣留的车辆进行集中处理。凡是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将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处理: 1. 依法被扣留超过三个月且无主认领的车辆; 2. 因涉案需要暂扣,但超过法定期限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车辆; 3. 因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扣留且逾期不处理的车辆。 车主或管理人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携带相关证件前往永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理。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认领或办理相关手续,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拍卖、报废等处理。特此通告。 永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日期: 2023年XX月XX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