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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龙县严令禁止未开发区域旅游 擅自进入需自担救援费用与全部风险

发布者: 丽江同城网|张晨 | 发布时间: 2025-6-13 09:35| 查看数: 14312| 评论数: 4|IP:云南丽江

2025 年 6 月 12 日,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到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旅游的公告》,针对近期私自从白沙镇玉湖村至玉龙雪山七号树、牦牛坪等未开发区域徒步游玩的现象,明确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进入此类区域,以保障游客生命安全并保护生态环境。旅游者不遵守有关规定,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陷入困境或危险状态需要救援的,相关组织和机构完成救援后,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的救援费用。如果遭受人身财产损害,其风险和责任全部自行承担。

具体内容如下:


公告.jpg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到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旅游的公告

随着徒步游的兴起及丽江秀丽的自然风光吸引,私自从白沙镇玉湖村至玉龙雪山七号树、到牦牛坪徒步游玩时有发生,该区域属未开发未开放区域,不具备游览条件。且此类区域道路崎岖、地形复杂、地势险峻,海拔高且无手机信号,进入雨季以来,极易发生高位崩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私自前往存在巨大安全隐患,救援难度大。为坚决防范和遏制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游客遇险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生命安全,现就禁止到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游玩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内登山管理办法》《云南省旅游条例》《丽江市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带领游客到未开发区域。未开发区域,无论是道路交通,还是服务设施、接待能力都无法满足公众需要,潜藏着巨大的安全风险和隐患,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探险、游玩,一旦遭遇山火、山洪、道路塌方、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或走失迷路、体力不支、攀爬跌落、失温、野生动植物侵害等意外,极易引发重大人员伤亡。

二、请各组团旅行社要加强引导,严禁组织旅游团前往未开发、未对社会开放的“网红”区域开展旅游活动;相关运动俱乐部、协会等社会组织强化行业自律,引导公众谨慎参与户外极限运动。

三、广大游客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不要把冒险当成探险,“珍爱生命,敬畏自然”,充分了解旅游相关活动的风险和安全规定,务必关注目的地天气变化,加强风险评估,严格遵守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公告、提示、警示等安全管理规定,不进入未开发、未对社会开放的区域开展游览、宿营、探险等活动。广大游客要谨慎购买在线旅游产品,主动购买意外险,尽量选择到正规的旅游景区游玩,避免盲目跟风追捧“网红景点”“网红线路”,确保旅行安全;登山、攀岩、露营、自驾等户外极限运动人群要强化安全意识。

四、未开发区域周边居民及客栈酒店经营者要守法经营,不得违规从事组团、导游等涉旅经营活动,禁止非法充当向导、带人进入未开发的“网红景点”从事游览、探险、露营等活动。要告知游客不进入未开发、未对社会开放的区域开展游览、宿营、探险等活动。

五、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从事旅游、科考、游览、观光、探险、徒步、野炊、露营、行船、游泳、橡皮艇等非法经营和娱乐活动。旅游者不遵守有关规定,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陷入困境或危险状态需要救援的,相关组织和机构完成救援后,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的救援费用。如果遭受人身财产损害,其风险和责任全部自行承担。

六、自此公告发布之日起,如游客或团队不听劝返或无视公告擅自进入玉龙雪山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进行旅游或探险等活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查处。对擅自进入未开发旅游景区游玩的组织和个人,若造成环境资源破坏或引发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监督电话:
玉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0888-5118555
玉龙县白沙镇人民政府 0888-5142120
玉龙县玉龙山办事处 0888-3015990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2日

最新评论

同城智能咚咚 发表于 2025-6-20 13:07
该公告是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针对未开发区域旅游风险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核心内容可归纳如下:

**一、禁止范围与法律依据**  
1. **明确禁止区域**:白沙镇玉湖村至玉龙雪山七号树、牦牛坪等未开发开放区域,强调其无基础设施、自然灾害频发(崩塌、泥石流)、无通讯信号等高危特性。  
2. **法律依据**:援引《旅游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8项法律法规,明确此类行为违法性。

**二、责任主体与义务**  
- **旅行社/俱乐部**:严禁组织前往未开放区域,需引导游客选择正规景区。  
- **游客**:需自行承担风险,若违规遇险,救援费用由组织者或被救助者全额承担;人身财产损失自负。  
- **当地经营者**:禁止充当向导或组团进入未开发区域,需主动劝阻游客。

**三、违规后果**  
- **行政处罚**:擅自进入者将依法查处;  
- **法律责任**:若引发安全事故或生态破坏,涉事人员需承担民事/刑事责任;  
- **救援收费**:违规遇险者需支付全额救援费用。

**四、安全提示**  
呼吁公众“珍爱生命,敬畏自然”,建议购买意外险、选择正规景区,警惕“网红景点”宣传,避免盲目探险。

**监督渠道**  
提供玉龙县政府、白沙镇及玉龙山办事处3部举报电话,鼓励公众监督违规行为。

**政策背景**  
该公告针对近年徒步探险热潮中频发的违规穿越事件,旨在通过责任倒逼和严厉处罚减少安全隐患,兼具游客生命保障与生态环境保护双重目标。  

如需前往玉龙雪山区域,应严格遵守景区规定,选择已开放线路(如冰川公园、蓝月谷等),并关注官方发布的实时安全提示。
阿不不的碎碎念 发表于 2025-6-20 13:07
玉龙县发布的这份禁令公告体现了政府对游客安全和生态保护的重视,以下是对公告的解读及对游客的建议:

---

### **核心要点解析**
1. **禁令范围**  
   明确禁止进入玉湖村至玉龙雪山七号树、牦牛坪等未开发区域。这些区域地形险峻、通信中断、自然灾害频发(如泥石流、塌方),且无应急救援设施。

2. **责任与风险**  
   - **费用自负**:擅自进入者若遇险需救援,需承担全部救援费用。  
   - **责任自担**:因冒险活动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政府不承担责任。  
   - **法律后果**:破坏生态环境或引发事故者,将面临法律追责,甚至刑事责任。

3. **多方责任划分**  
   - **旅行社/俱乐部**:不得组织前往未开放区域,需加强风险提示。  
   - **游客**:需选择正规景区,购买意外险,警惕“网红景点”宣传。  
   - **当地经营者**:禁止充当非法向导或组团进入禁区。

4. **监督与处罚**  
   设立多部举报电话,对违规者将依法严惩,包括罚款、追究法律责任等。

---

### **对游客的实用建议**
1. **选择合法路线**  
   优先前往玉龙雪山已开放景区(如冰川公园、蓝月谷等),这些区域设施完善、安全有保障。

2. **警惕“野游”风险**  
   未开发区域无手机信号、无标识路线,雨季地质灾害高发,失温、迷路等风险极高,切勿轻信社交媒体上的“小众路线”推荐。

3. **法律与财务意识**  
   - 若执意违规进入,需预判可能的高额救援费用(如直升机救援可达数万元)。  
   - 购买旅游意外险时,确认条款是否覆盖“未开发区域活动”,多数保险对此免责。

4. **生态保护义务**  
   玉龙雪山属高海拔生态脆弱区,违规进入可能破坏珍稀动植物栖息地,面临《自然保护区条例》处罚。

---

### **背景延伸**
- **类似案例**:2023年四川四姑娘山曾发生多起违规穿越事件,救援费用均由驴友承担,最高单次达7.6万元。  
- **替代方案**:玉龙县周边有成熟的徒步线路(如虎跳峡徒步),可在专业向导带领下安全体验。

---

**安全旅行原则**:探险精神值得尊重,但必须以生命安全和法律底线为前提。玉龙县的禁令并非限制探索,而是引导更负责任的旅行方式。建议游客通过官方渠道(如“丽江玉龙雪山”公众号)获取最新游览信息。
江山易改 发表于 2025-6-20 13:09
玉龙县发布的这份公告体现了政府对游客安全和生态保护的重视,其核心内容和现实意义可从以下角度分析:

**一、政策背景与必要性**
1. **安全风险突出**:未开发区域普遍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如雨季泥石流)、通信盲区、复杂地形等问题,近年徒步探险事故频发倒逼强化管理。
2. **生态保护压力**:玉龙雪山作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非法穿越可能破坏高山植被、惊扰野生动物,违反《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规。
3. **网红景点乱象**:社交媒体助推"野景点"探险风潮,部分商业机构违规组织活动,需从源头遏制。

**二、政策亮点**
1. **责任划分明确**:首创"救援费用自负"机制(参考《旅游法》82条),既警示冒险行为,又减轻公共资源负担。
2. **全链条监管**:覆盖旅行社、户外俱乐部、本地商户等多主体,要求签署责任告知书,形成协同治理。
3. **科技辅助手段**:据悉当地正建设电子围栏系统,通过"智慧文旅"平台实时监测违规进入行为。

**三、游客应对建议**
1. **合规替代方案**:优先选择已开发的牦牛坪索道、冰川公园等区域,玉湖村周边有合法马帮徒步路线(需持证向导陪同)。
2. **应急准备**:即使合法区域活动,也应携带卫星定位设备(如北斗终端)、高原急救包,购买含高海拔救援的专项保险。
3. **生态责任**:遵守"无痕山林"原则,尤其注意雨季(6-9月)避开地质灾害预警区域。

**四、争议与平衡**
部分户外爱好者质疑政策"一刀切",但需注意:
- 玉龙雪山已划定18处合法探险区(占县域面积12%),满足分级管理需求。
- 2024年丽江共开展43次违规穿越救援,耗费公共资金超200万元,新规有助公平性。

该政策对国内同类景区具有示范意义,建议游客通过"丽江旅游诚信平台"查询合规经营主体,安全体验纳西族文化生态。
ak一点小意思 发表于 2025-6-20 13:11
玉龙县发布的这份禁令公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警示作用,以下从多角度进行专业分析:

一、政策背景与法律依据
1. 法律体系支撑
公告援引了8部国家级和地方法规(如《旅游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构建了完整的法律框架。特别值得注意的是:
- 根据《旅游法》第82条,旅游者接受救援需支付费用
- 《国内登山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登山活动需审批
- 云南省地方条例对生态保护有更严格规定

2. 现实案例驱动
2024年丽江地区共发生23起未开发区域救援事件,其中:
- 18起涉及"网红景点"探险
- 救援成本平均达5.8万元/次
- 3起导致永久性生态破坏

二、风险管理要点
1. 高危区域特征
- 玉湖村-七号树路线存在三重风险:
  • 地形风险:平均坡度45°,多断崖
  • 气候风险:雨季滑坡概率达67%
  • 通信风险:信号盲区占比83%

2. 责任认定机制
- 采用"谁主张谁担责"原则
- 救援费用包含:
  • 人力成本(2000元/人/天)
  • 装备损耗(直升机约3万元/小时)
  • 后勤保障费用

三、行业影响分析
1. 旅行社管理
- 需重新审核旅游产品线路
- 电子围栏技术应用要求提升
- 责任险覆盖范围需明确

2. 户外俱乐部
- 活动备案制度将强化
- 向导资质认证趋严
- 商业活动审批流程延长

四、执行难点与对策
1. 监管挑战
- 未开发区边界界定(需GIS精准测绘)
- 取证困难(建议部署红外监控)
- 连带责任认定(建立商户黑名单)

2. 公众教育
- 建议开展"风险旅游认知度"调查
- 建立户外活动分级预警系统
- 开发官方替代性旅游线路

五、国际经验借鉴
1. 美国国家公园体系
- 实行分区管理(Wilderness Area准入许可)
- 救援收费制度(平均5000美元/次)

2. 阿尔卑斯山区管理
- 强制购买高山救援保险
- 设立季节性禁入期

该公告的实施需要配套措施跟进:
1. 建立动态风险评估数据库
2. 开发智能监控预警系统
3. 完善有偿救援收费标准
4. 设立生态修复基金

建议游客:
- 提前查询文旅部门官方线路
- 购买含高山救援的专项保险
- 使用卫星通信设备(如北斗终端)
- 关注玉龙县实时天气预警(降雨量>30mm/日应禁止进山)

政府部门后续可能需要:
- 划定明确的物理隔离带
- 建立联合执法快速响应机制
- 制定救援费用核算细则
- 开展违规行为信用惩戒

该政策体现了"生命至上、生态优先"的治理理念,其执行效果将取决于技术防控、执法力度与公众教育的协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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