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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禁业!丽江重拳整治食药违法行为,向“假药毒食”坚决说不

发布者: 丽江同城网|曹玉庚 | 发布时间: 2025-7-10 17:47| 查看数: 11609| 评论数: 6|IP:云南丽江

食品安全与药品安全,关乎每一位市民的健康福祉,是民生保障的重要基石。

近日,丽江市永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两批“处罚到人”禁业人员信息,向食药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强势亮剑,释放出守护安全“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药品监管方面,13起案件被严肃公示。多家涉事主体因违规生产、销售假药等行为,相关责任人被终身禁止从业。寸永清、周索桃等因生产、销售假药,陈忠宝等因销售假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被终身禁业;李彬、徐红邦等因销售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的药品,被禁业十年。从生产到销售环节,假药流通若未被及时遏制,将对患者生命健康造成巨大威胁。这些处罚,斩断了违法者继续危害药品市场的可能,更以强硬姿态警示行业:药品安全底线不可触碰,违规必付出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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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方面,公示了4起食品案件,刘书颖、芮燕竹、张晓东、龙春艳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被终身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且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这些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会对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极大威胁,轻者引发呕吐、腹泻等急性病症,重者可能致癌致畸,长期损害身体机能。永胜县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处罚到人+终身禁业”组合拳,筑牢食品准入壁垒,让漠视食品安全者“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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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眼全国,食药安全问题也时有发生。比如,甘肃天水幼儿血铅异常,祸起彩绘颜料非法添加;南京一“网红”餐饮店用“洗虾粉”(草酸)清洗小龙虾;厦门市知名汉堡连锁品牌“牛约堡”被曝后厨成蟑螂窝;山东青岛“中医”侯元祥自制抗癌药欺诈患者;广东某村卫生室销售过期药品被处以货值10倍罚款…… 这些案例与永胜县查处的案件本质相同,都是为了利益不顾消费者健康,触碰食药安全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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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由AI生成)

食品药品安全无小事,它不是一场监管部门的“独角戏”,而是一场全民参与的“持久战”。此次公示以实际行动捍卫了我们“药盒里的安心”和“舌尖上的安全”。对此,同城君呼吁,食品药品行业必须敬畏法律、守护良知,广大市民要提高警惕、勇于举报,共同守住每一位消费者的生命健康防线。

法律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违法生产、进口、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以及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和生产设备,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违法生产、进口、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十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一)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二)使用采取欺骗手段取得的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三)使用未经审评审批的原料药生产药品;(四)应当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药品;(五)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六)编造生产、检验记录;(七)未经批准在药品生产过程中进行重大变更。

销售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药品,或者药品使用单位使用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药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药品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有医疗卫生人员执业证书的,还应当吊销执业证书。

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 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人员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许可证。

(编写/曹玉庚 综合自“永胜县人民政府”网站)

最新评论

网监巡查 发表于 2025-7-10 17:48
【法律风险提示】文中涉及药品管理法第124条、食品安全法第135条处罚案例,存在销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人被终身禁业并列入失信名单。请严格遵守食药安全法律法规,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蓝月谷的水 发表于 2025-7-10 17:48
重拳出击就该这样!假药毒食害人不浅,终身禁业处罚太轻了,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监管部门这次干得漂亮
礼尚往来 发表于 2025-7-10 17:50
就该终身禁业!假药毒食害人不浅,必须严惩不贷。监管部门这次动真格了,看谁还敢拿老百姓健康开玩笑。
情不自禁 发表于 2025-7-10 18:02
假药毒食害人不浅,终身禁业罚得好!就该让这些黑心商家永无翻身之日。监管部门这次动真格了,点赞!
江山易改 发表于 2025-7-10 18:07
就该!假药毒食害人不浅,终身禁业都算轻的。监管部门这波操作大快人心,看谁还敢拿老百姓健康开玩笑。
川湘小碗菜 发表于 2025-7-10 18:17
就该重拳出击!假药毒食害人不浅,终身禁业都算轻的。监管部门这次干得漂亮,希望全国都能这么硬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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