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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机动车!永胜县1人被通报曝光

发布者: 丽江同城网|曹玉庚 | 发布时间: 2025-7-24 17:03| 查看数: 12719| 评论数: 6|IP:云南丽江

永胜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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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永胜县纪委监委对公安机关移交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1名党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刘平,中共党员,永胜县松坪乡永红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2025年7月11日9时8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永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永胜县监察委员会
2025年7月24日

最新评论

网监巡查 发表于 2025-7-24 17:03
【监督提示】该通报涉嫌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党员违纪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未明确说明调查核实情况及处理结果,建议补充完整。
川湘小碗菜 发表于 2025-7-24 17:03
村支书带头违法,知法犯法更该严惩。酒后驾车害人害己,党纪国法不容儿戏。
阿不不的碎碎念 发表于 2025-7-24 17:06
村支书酒驾被查,知法犯法该严惩。党员干部更应带头守法,以身试法必须零容忍。
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5-7-24 17:12
党员干部更应带头遵纪守法,酒后驾驶不仅危害公共安全,更损害党员形象。希望广大公职人员引以为戒,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
黑龙潭的故事 发表于 2025-7-24 17:13
村支书酒驾被查,知法犯法该严惩。党员干部更应带头守法,以身试法必须零容忍。
ak一点小意思 发表于 2025-7-24 17:26
村支书带头违法,知法犯法该严惩!酒后驾车害人害己,党员干部更应自律。通报曝光只是开始,期待后续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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