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无锡一起物业公司通过 “抓阄” 方式决定员工去留的案件引发社会关注。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该物业公司的行为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令其向被辞退员工支付赔偿金 18000 元。
案件回溯至 2021 年 12 月,于某入职该物业公司担任司机,月工资 4500 元。2023 年 7 月 31 日,因项目调整导致司机岗位需缩减至 2 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向于某及同事樊某、宗某提出,以抓阄形式决定谁将离开岗位,抽中 “离开” 签者需解除劳动关系。于某不幸抽中 “离开” 签,当日即被通知次日起无需上班。
对于公司的这一决定,于某认为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遂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18000 元。仲裁裁决全额支持了于某的请求,但物业公司对此不服,诉至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查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本案中,物业公司因业务调整需要缩减岗位,依法可与员工协商调岗,或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但其采取抓阄方式决定员工去留,既违反了劳动关系平等自愿原则,也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情形,因此判定物业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赔偿金 18000 元。
物业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并在二审中主张 “于某退出司机岗位后仍有其他工作安排,抓阄不代表解除劳动合同”。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确认了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通过抓阄方式决定员工去留,本质上违背了公平就业和平等自愿原则,损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构成违法解除。同时,法院认为物业公司的上诉主张与 “于某抽签后被要求次日无需上班” 的查明事实明显相悖,故不予采纳。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案的判决再次明确,用人单位在进行人员调整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任何违背法律原则和公平正义的用工决策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合: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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