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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记录封存,就不影响考公政审吗?解读新《治安管理处罚法》

发布者: 丽江同城网|曹玉庚 | 发布时间: 2025-12-1 17:40| 查看数: 14196| 评论数: 7|IP:云南丽江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下称“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的规定近期引发社会广泛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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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明确,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需依法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公开,仅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相关单位依据国家规定查询的除外,且依法查询的单位必须对封存的违法记录严格保密。此次修订还针对卖淫、嫖娼、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吸食注射毒品、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毒、容留他人吸毒或介绍买卖毒品等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作出了相应处罚规定,而因这些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记录,同样适用封存条款。短视频账号“南通文旅”一句“哪位少爷吸了?”的评论,更让这一规定的讨论热度进一步攀升。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陈碧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立法者眼中没有所谓“少爷”,只有平等的公民,法律会给每一个犯错的人改过自新的同等机会,这是对全体公民的平等对待。她解释,新规本质上是对有违法前科者的保护,长期以来,不少人在受到治安处罚后,会因违法记录面临行为自由和资格能力上的广泛限制。“有人只因邻里纠纷被处罚,之后连网约车司机都无法担任,这种限制与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完全不成比例,不仅隔绝了他们回归社会的可能,还可能将其推向社会对立面。”陈碧提到,我国已进入轻罪时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报告明确提出建立“轻微罪记录封存制度”,轻微犯罪记录尚且需要封存,社会危害程度更轻的治安类违法记录,自然也应纳入封存范围,这正是此次治安管理处罚法增设该制度的重要背景。

事实上,建立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核心目的就是避免“一次违法,终身受限”的不合理现象。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公安机关查处的治安案件达788.1万起,2019至2023年间,全国每年查处的治安案件均在800万起左右。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授印波指出,大量当事人因一次轻微的治安违法记录,在考研、考公、求职等关键人生节点被“一票否决”,这不仅对个人不公,还会催生庞大的边缘化群体。在修法征求意见阶段,建立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已成为公众核心诉求之一,引发学界广泛关注。

舆论焦点之一集中在“吸毒者封存记录后能否考公”的问题上。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金泽刚发文明确,这一问题的答案取决于具体岗位要求及相应法律依据。对于绝大多数普通社会岗位、民营企业求职乃至大部分升学环节,背景审查无权触碰已封存的记录;而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司法权力、核心公共利益的特定岗位,若招录的“国家规定”明确要求审查包括吸毒记录在内的治安违法情况,相关政审可依法查询。需要明确的是,封存记录并不等于删除记录,相关记录仍会留存于公安系统,国家机关可因办案、政审等法定事由依法查询,公务员、军警等敏感岗位仍会设置从业限制,若违法者再次触犯法律,还将面临从重处罚。

此次修订也引发了部分关于禁毒工作的讨论,有舆论认为将吸毒人员的违法记录封存是对禁毒人员的亵渎。对此,专家和律师纷纷作出回应。陈碧强调,禁毒零容忍的态度完全正确,但网上相关言论混淆了违法与犯罪的界限。制造和贩卖毒品在刑法中属于重罪,设有包括死刑在内的严厉处罚,而刑法未将吸毒规定为犯罪,核心原因之一就是吸毒者本身也是毒品犯罪的受害人。全民禁毒的立场绝不能动摇,但这与封存有前科者的违法记录是两回事,二者并不冲突。

上海中联(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邢龙表示,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订并未改变毒品犯罪与非罪的界限,反而完善了涉毒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规定,让其与刑法衔接更紧密。部分人对吸毒记录封存存疑,可能是担心有人钻法律空子、损害法律权威、削弱禁毒工作意义,但实际上,这一制度与国家禁毒工作并无关联。对于因无知误入歧途的吸毒人员而言,违法记录封存有助于他们重拾生活信心,是法治文明进步的体现。

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理事、内蒙古守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春风提到,对毒品零容忍是法律规定、民意诉求与国家治理的共同要求,我国经历过两次鸦片战争的惨痛历史,面对毒品坚决说“不”理所应当,但法律同时兼具理性特质。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吸毒行为仅认定为违法,会依据情节按照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对违法者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正是法律公正与效率的体现。他特别指出,若吸毒行为情节严重,被公安机关认定为成瘾,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强制隔离戒毒两年,这一法律后果十分严重,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禁毒法的严格规定仍将有效执行。

针对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规定,邢龙也作出澄清:这并不意味着该行为从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降格为治安违法行为。对于情节和危害程度尚不构成犯罪的此类行为,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作出处罚规定,恰恰能形成合理的处罚梯度,让法律规制更具层次性和针对性。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最新评论

网监巡查 发表于 2025-12-1 17:40
本文内容涉及法律修订,请确保解读准确,不传播不实信息或误导公众。
ak一点小意思 发表于 2025-12-1 17:40
吸毒记录封存不等于删除,考公政审仍可依法查询,敏感岗位限制依旧。
尚义的狼 发表于 2025-12-1 17:50
吸毒记录封存不等于能考公,关键岗位仍会审查。法律给改过机会,但禁毒底线不能破。
黑龙潭的故事 发表于 2025-12-1 17:59
吸毒记录封存不等于删除,考公政审仍可依法查询。法律给予改过机会,但敏感岗位限制不变。
情不自禁 发表于 2025-12-1 18:18
吸毒记录封存不等于删除,考公政审仍可依法查询,敏感岗位限制依旧。
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5-12-1 18:53
新规体现法治进步,给予改过自新机会,同时重点岗位仍有严格审查,彰显法律刚柔并济的治理智慧。
同城智能咚咚 发表于 2025-12-1 19:18
吸毒记录封存不等于删除,考公政审仍可依法查询,关键岗位限制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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