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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仪征大运河畔大码头保护开发项目中,多处不可移动文物老宅被违规拆除、取而代之建设仿古建筑的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与强烈质疑。据报道,该项目涉及的12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民居遭施工方擅自拆除,施工方不仅未按既定方案修缮,更擅自变更多处文物修缮计划且未履行报批程序,用混凝土浇筑的仿古建筑,取代了承载百年历史的砖木老宅。目前,当地文旅部门已承认存在程序过失,并对施工方作出行政处罚,但这一纸处罚,难以弥补文物遭破坏造成的不可逆损失。
文物是历史的见证,是文明的载体,文物保护的核心要义,始终是坚守历史原真性,守护文化根脉,而非对表面风貌的简单复刻与商业化再造。仪征大码头作为大运河盐运文化的实物遗存,其价值不在于外在形制的“古色古香”,而藏于百年老宅的砖木肌理之中,藏于街巷纵横的历史格局之内,更藏于世代居民沉淀的生活记忆之间。然而在此次所谓的“保护开发”中,这些核心价值被弃如敝履:既定的揭顶维修、局部落架方案被束之高阁,施工方直接推平重建;明确要求保存的原始构件,在现场难觅踪迹;不可移动文物被以“发掘古河道”“恢复风貌”为由随意拆除,所谓“织补建筑”,不过是拆真建假的借口。失去原物、原状、原工艺的仿古建筑,再精致也只是没有灵魂的空壳,与文物保护的初衷背道而驰。
这场耗资近3亿元的“保护闹剧”,绝非个例,其背后折射出的三重病灶,是当前部分地方文物保护工作中亟待根治的共性问题。
其一,功利主义思维作祟,重开发轻保护的认知偏差亟待纠正。文物精细化修缮需专业团队、漫长工期与高额投入,而拆旧建新则省时省力、短期见效快。在部分地方和开发主体眼中,文物保护沦为旅游开发的“附属品”,只要打造出能吸引流量的“仿古景观”,能拉动商业效益,便算“完成任务”,却全然忘却了文物保护的首要职责是守护历史文脉,而非创造商业价值。这种短视行为,本质上是对文化遗产的不敬畏,对历史责任的不作为。
其二,程序底线失守,监管缺位失责导致制度红线形同虚设。文物修缮方案的变更,必须经过设计单位重新设计、专家论证、合规报批等法定流程,这是文物保护的基本制度保障。但在仪征大码头项目中,施工方可随意篡改修缮方案,违规拆除文物,而文旅部门的监管仅以行政处罚草草收尾,未能及时制止违法行为,未能守住文物保护的第一道防线。程序的松弛、监管的缺位,让文物保护的制度约束沦为“纸老虎”,为违法行为留下可乘之机。 其三,专业能力匮乏,非专业主导导致文物保护沦为“瞎折腾”。据了解,接手项目的开发商无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经验,项目推进中设计单位换了3家、施工单位换了4家,开发规划毫无章法,甚至坦言“没有成形的规划,走一步看一步”。文物保护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系统工程,需要专业团队、科学规划与严谨执行,非专业主体的盲目主导,让本应精细严谨的保护工作,变成了无序拆建的闹剧,最终既毁了文物,也让巨额投入打了水漂。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伪保护”行为不仅造成了不可逆的文化损失,更割裂了历史与民生的联结。原住居民被全部迁走,百年街区的生活气息与记忆文脉被切断,而耗资近3亿元打造的仿古建筑街区,最终仅能作为“本地市民开放空间”,连开发商都对项目前景缺乏信心。一边是民众对历史文物被毁的痛心惋惜,一边是公共资金投入巨资却收效甚微,这种双重遗憾的根源,在于地方在文物保护中偏离了初心——文物不仅是历史遗产,更是民众的精神家园,保护文物既要守住物质载体,更要兼顾民生诉求,绝不能搞脱离实际、闭门造车的开发。
文物不可再生,历史无法复刻,每一处文物的损毁,都是文明传承的缺口。仪征大码头事件,为全国文物保护工作敲响了警钟:文物保护容不得形式主义,更不能沦为商业开发的工具。
守住文物保护的底线,必须坚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基本原则,明确拆真建假就是破坏文物,对擅自篡改方案、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行为,要依法从严追责问责,让监管真正长出“牙齿”,让制度红线不可逾越。
守住文物保护的初心,必须摒弃功利化开发思维,坚持“最小干预”原则,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杜绝非专业主体主导文物保护项目,坚决抵制为短期利益牺牲历史价值的行为。要回归文物保护的公共属性,充分听取原住居民与当地群众的意见,保留街区的生活肌理与人文温度,让文物“活”在当下,成为连接过去、现在与未来的精神纽带,而非孤立冰冷的景观。
大运河流水千年不息,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与文化基因。仪征大码头的教训深刻而沉重,各地当以此为鉴,心怀对历史的敬畏、对文化的担当,坚守文物保护的底线与初心,以严谨的态度、专业的能力、严格的监管,守护好每一处历史遗产,让千年文脉代代相传、生生不息。
(综合:红辣椒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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