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离婚,分割的不仅是房子、存款,还有可能是粉丝百万的直播账号。近日,湖南湘阴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特殊的离婚财产分割案,女主播婚后运营的百万粉丝账号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终法院判令账号归女主播所有,由其向丈夫补偿账号评估价值的40%,二审法院维持了这一判决。
据悉,艾某(男)与段某(女)于2018年相识相恋后登记结婚。婚后,段某以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在某网络平台实名注册了一个直播账号,开启了直播之路。凭借自身的才华和风格,段某的账号人气一路攀升,很快就积累了百万粉丝,随之而来的还有可观的直播收入,这个账号也成了家庭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
然而,感情抵不过岁月磨合,2024年,艾某与段某的夫妻感情出现裂痕,两人协商无果后,诉至湘阴法院请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庭审中,双方对离婚本身没有异议,但在财产分割环节,却为那个百万粉丝的直播账号吵得不可开交——双方都认可账号的价值,却对账号的归属和分割比例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由于直播账号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其价值难以直观判定,为了公平分割,法院依法委托了具备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对该百万粉丝账号进行了司法评估。最终,评估机构出具的结论显示,该账号价值高达百万余元。
湘阴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案中,段某注册的直播账号,拥有百万粉丝基数,能够产生广告、流量等相关收益,具备明确的财产属性,应认定为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同时,该账号是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注册并运营的,其产生的价值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进行分割。
不过,法院也考虑到了一个关键问题:直播账号不同于普通财产,它与运营者的个人风格、才华、人身特质紧密绑定。该案中,账号自注册以来,一直由段某亲自运营维护,账号的人气和价值,离不开段某个人的持续投入和独特魅力,具有较强的人身依附性。如果将账号判归艾某所有,艾某无法延续段某的直播风格,账号的商业价值很可能会大幅缩水,这对双方来说都不够公平。
综合考量以上因素,法院最终作出一审判决:该百万粉丝直播账号归段某所有,结合账号的运营情况、人身依附性等因素,酌情认定艾某享有账号价值的40%,由段某按照账号评估价值的40%,向艾某支付相应的财产补偿款。
一审判决后,艾某对分割比例不服,提起上诉。近日,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了艾某的上诉,维持了一审原判。
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自媒体账号、直播账号等网络虚拟财产,已经逐渐成为很多家庭的“隐形资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注册并经营的自媒体账号,无论由一方还是双方共同运营,只要拥有一定粉丝量、具备商业价值,就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目前,我国对于自媒体账号的价值认定,还没有统一的标准。”该工作人员补充道,该案中,双方无法就账号价值协商一致,法院通过委托专业机构评估的方式确定价值,是当前情况下最合理、最公平的方式。同时,由于自媒体账号的价值主要依赖于运营者的个人能力,且受市场行情影响较大,稳定性较差,还带有强烈的人身归属性,因此不能像分割房产、存款那样进行平均分割,通常会采用“账号归注册运营者所有,由其向另一方支付价值补偿”的方案,既保障了账号的商业价值,也兼顾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此案的判决,也给广大网友提了个醒:如今,网络虚拟财产已被纳入法律保护范围,夫妻在婚姻期间积累的虚拟财产,离婚时同样需要依法分割,切勿忽视其价值。
(综合:澎湃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