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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患的信任裂痕中,谁在搭建沟通的桥梁?

发布者: 丽江同城网|曹玉庚 | 发布时间: 2026-1-14 11:47| 查看数: 2677| 评论数: 3|IP:云南丽江

2025年年末,5月龄女婴术后死亡事件多次冲上热搜,引发全社会对医患关系的广泛关注与深刻讨论。12月底,针对家属提出的相关质疑,宁波市已正式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将对此次事件中的具体医疗过错及其责任程度进行精准认定,后续将依据鉴定结论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与此同时,浙江省委省政府也已派出专项工作组,负责后续处置与督导工作,推动事件妥善解决。

这起事件不仅牵动着公众的心,也引发了医务人员群体的广泛热议。讨论焦点除了医方在手术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责任如何划分外,患方的维权方式也成为争议核心。不少医务人员公开表示,无法认同患方在医院门诊大厅直播、在网络上公开指责医生、组织多人聚集医院行政楼等行为。在他们看来,这类维权方式会让本就脆弱的医患关系雪上加霜,进一步加剧医方的医疗行为保守化倾向,迫使医生在诊疗过程中陷入“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被动局面,最终可能影响医疗行业的正常发展与患者的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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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患方角度来看,选择网络曝光医生等激烈维权方式,背后往往有复杂的考量。一方面,他们希望借助社会舆论的关注,引起医方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以此规避可能存在的隐形不公,为自己争取更多博弈筹码,让维权天平更倾向于自己预期的结果;另一方面,这也与普通维权路径中存在的诸多卡点密切相关,漫长的流程、高昂的成本、信息的不对称,让部分患者在维权无门时,不得不选择这种“剑走偏锋”的方式。(详见南方周末报道《曝光那个医生?网络暴力成医患冲突新痛点》)

事实上,为破解医患之间的信任困境,化解医疗纠纷,各地职能部门早在二十年前就开始探索医患双方都能认可的解决路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方式便是其中的重要尝试,并逐步走向制度化。此外,部分城市和医院还陆续试点了医疗责任保险、志愿者导诊服务等举措,试图通过多元手段分担医疗风险、增进医患互信。

作为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途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的核心优势在于免费且高效。“比诉讼快很多,能帮当事人节省大量时间和精力。”北京市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成员程阳分享了她代理的一起案例:一名七八岁的女孩因骨折在一家民营医院做康复,不料因康复师按摩手法不当导致二次骨折。女孩父亲是货车司机,经济条件一般,为给孩子治病不仅选了收费较高的医院,还放下生意全程陪同复健,遭遇二次伤害后情绪激动,执意要打官司,认为医院存在虚假宣传。“我明确告诉他,打官司至少要18个月起步,即便最终胜诉,也可能面临医院拖延执行赔款、无法全额拿到赔偿的情况,还要承担高昂的诉讼费用和巨大的精力消耗。”程阳说。最终,在她的建议下,当事人选择通过医调委解决纠纷。按照规定,医调委受理后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最终这家民营医院赔偿了女孩的治疗损失费、此前的康复费以及新伤康复的后续费用,女孩父亲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

回溯医调委的发展历程,2006年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这是全国首个省级医疗纠纷调解专业机构。该机构由当地司法局牵头,联合卫生监管等多个部门组建,经费由财政保障,免费向医患双方提供调解服务。人员配置上,主要聘用具备医学、法学等专业知识的人员兼任,同时建立了由多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库,调解过程中可根据纠纷具体情况选取专家提供专业意见。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的研究人员曾在2011年撰文指出,医调委建立了独立于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之外的第三方调解机制,彻底改变了以往医疗纠纷调解由卫生行政部门主导、被质疑“老子鉴定儿子”的尴尬局面,确保了调解工作的中立性和公正性。这一创新模式随后被全国多个省市借鉴推广。2018年《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出台,明确将人民调解列为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定途径,正式确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的法律地位。

“医调委现在是我们解决医疗纠纷的重要依赖,医院一半以上的纠纷都是通过医调委处理的。”北京一家三甲医院医患办负责人陆海表示,虽然医调委无法直接调解“网络医闹”这类行为,但通过快速、公正地处理纠纷本身,能有效缓解患方的情绪,促使其终止网络曝光等过激行为。

不过,医调委的调解并非完美无缺,仍存在诸多局限。“一线城市的医调委普遍面临人员紧张的问题。”陆海透露,由于薪资待遇有限,年轻人大都不愿投身这一行业,工作人员多为退休返聘的老同志。这些老同志每年要处理四五千个案子,工作压力极大,且单笔调解补贴微薄,对于医美纠纷这类复杂案件,往往无力承接。此外,华西医院的研究人员还指出,医调委作为司法部门领导下的调解机构,对医患双方均无强制约束力。一旦出现调解不成、一方违反和解协议等情况,纠纷仍需通过行政手段或诉讼程序解决,这意味着当事人还要承担更多的时间成本和人力物力消耗。

除了人民调解,分散医疗风险也是缓解医患矛盾的重要方向。2008年,宁波市以政府令的形式出台《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创新性地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模式,将保险理赔机制引入医疗纠纷处置过程。办法明确规定,“医疗机构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医疗纠纷发生后,赔偿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医疗机构应当委托保险机构参加调解或理赔”。2014年7月,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向全国推广医疗纠纷“宁波解法”,要求到2015年年底,全国三级公立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参保率达到100%。

“作为三甲医院,我们早就按要求参保了,但实际遇到医疗纠纷,还是得靠医院自己先牵头解决。”陆海坦言,目前大型医院参加医疗责任保险,主要作用是分散后续的赔款压力,保险公司并不会主动协助医院进行纠纷调解。联合丽格(北京)医疗美容投资集团董事长李滨长期关注医疗责任险领域,他介绍,在部分发达国家,医疗责任险是医生规避医疗纠纷风险的核心保障手段。为降低赔付率,保险公司会主动为医生提供风控培训、纠纷应急指导,甚至建立医生名誉修复基金,企业的主动参与让保障更具专业性和针对性。

北京大学医学和人文学院教授王岳在研究中发现,国内一些地方全面推行医疗责任险后,效果并未达到预期。核心原因在于,医疗责任险仅能覆盖医方存在过错的纠纷,无法解决医方无过错的医疗意外事件。“我们过度忽视了医疗行为的高风险属性,也忽视了医疗不幸受害人的合法利益,把工作重点都放在了分摊过错方责任的执业险上,却忽略了医疗意外保险的重要作用。”王岳强调,医疗意外保险比医疗责任险更有利于缓和医患关系,尤其是在各方均无过错的医疗意外事件中,能为受害人提供相应保障,而这类事件恰恰是很多“医闹”问题久拖不决的根源。

在制度化探索之外,一些大型医院也在尝试通过柔性方案增进医患互信。2020年1月20日,北京朝阳医院眼科主任医师陶勇遭遇暴力伤医事件,致重伤二级。经过漫长康复重返工作岗位后,陶勇在朝阳医院发起了“光明天使”志愿服务项目。“这个项目由朝阳医院和北京市红十字基金会共同发起,面向社会招募志愿者,在眼科门诊为患者提供导诊、协助缴费、取报告等一系列帮扶服务。”陶勇介绍,项目的核心目的是缓解眼科患者的就诊焦虑,让志愿者成为医患沟通的桥梁。

70后志愿者徐文(化名)的参与经历颇具代表性。“以前只是在理论上知道医生忙,真正站到门诊一线,才直观感受到他们的不易。”徐文举例说,医生上午的门诊时间通常是8:30到11:30,平均分配到每个患者身上的时间只有6分钟。对患者而言,6分钟可能会有“被打发”的感觉,但为了保障每个患者都能有这6分钟,医生常常要加班到下午。更让她触动的是,医生在门诊过程中会不断被各种事情打断:有人要加号、有人要紧急查看报告、有人因不安来回折返,还有不少患者没刷报到机就直接推门进诊室。这些志愿经历让徐文对医生的处境有了更深的理解,就医时也变得更加体谅包容。她建议,年轻群体应多参与这类志愿服务,最好能将其纳入中学生或大学生的学分体系,让年轻人更深入地了解社会、了解医疗行业,避免日后成为医疗网络暴力的参与者。

(来源/南方周末)

最新评论

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6-1-14 11:47
医患纠纷需依法理性解决,第三方调解机制为化解矛盾提供了有效途径。各方应共同努力,构建和谐互信的医患关系。
ak一点小意思 发表于 2026-1-14 13:27
医患信任重建需制度保障与人文关怀并重,第三方调解机制虽好但需完善,网络暴力解决不了问题。
网监巡查 发表于 2026-1-14 13:58
本文内容涉及医疗纠纷处理,请注意遵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理性维权,避免采取过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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