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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不好也能贷?当心掉进“助贷”公司的收费陷阱

发布者: 丽江同城网|曹玉庚 | 发布时间: 2026-1-14 14:25| 查看数: 2956| 评论数: 5|IP:云南丽江

“本想贷款30万元扩大再生产,结果钱没贷下来,还交了21000元利息和服务费,现在连‘帮贷’公司也找不到了……”近日,陕西扶风县养殖场主刘师傅拿着服务合同和退款协议,语气里满是气愤与无奈。他说,从去年9月至今,自己已往返西安多次讨要款项,不仅分文未回,还被另一家“帮贷”公司以担保为名,额外收取了2000元“担保费”。

今年以来,像刘师傅这样被所谓“帮贷”公司套路的受害者持续增多。这些以“信息咨询”“信息技术”为名义的公司,打着“小额贷款服务”的旗号,用“低息、快批、无视征信”的噱头吸引眼球,通过“电话邀约+预付中介费+贷款利息抽成”的模式,疯狂收割急需资金周转的经营者和个人。更令人无奈的是,这些公司事后常以“部分退费”“合同约定”等借口规避监管,一旦借款人“入坑”,往往面临维权艰难的困境。

50多岁的刘师傅经营着一家存栏一万只鸡的养鸡场。去年下半年,为扩大生产规模,他四处申请贷款却屡屡碰壁,后来才得知是自己征信不佳所致。就在他一筹莫展时,一家名为“鑫丰”的公司业务员开始频繁给他打电话。“不知道他们怎么拿到我的手机号,隔一两天就打过来,说征信不好没关系,他们有关系能帮我贷到款,只需要交3000元服务费。”刘师傅回忆,对方的持续邀约让急于贷款的他动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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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国庆节过后,刘师傅专程从扶风赶到西安的鑫丰公司。可洽谈时对方却临时变卦,除3000元服务费外,还要求他预缴三年共18000元利息,并承诺15到25个工作日内就能放款,让他回家安心等待。签完服务合同后,刘师傅满怀期待地返回扶风,可等了一个多月,贷款却毫无动静。他多次拨打公司联系人电话,要么拒接,要么被告知“银行审核未通过,贷款办不下来”。

无奈之下,刘师傅提出退款,对方口头同意并表示会快递退款协议。可拿到协议后,退款依旧杳无音信,联系人也渐渐失联。去年11月下旬,刘师傅再次赶到西安找鑫丰公司讨要说法,却发现公司早已不见踪影。好不容易打通联系人电话,对方竟称“公司账户被法院冻结,无法退款”,询问新地址时也拒不告知。“我跟他说要起诉,他就说贷款没成是我信用问题,还推荐了一家担保公司,说有担保就能贷到款。”急于用钱的刘师傅又信了对方的话,找到名为“汇华”的信息咨询公司,交了2000元订金。可直到去年年底,贷款还是没着落,对方反而指责他“违约”,称此前交的只是“定金”,还需补缴23000元尾款。

从刘师傅提供的“服务退款协议”可以看到,鑫丰公司提供的是“中介融资”服务,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仅为信息咨询,根本不具备融资服务资质。即便如此,协议中还约定“2026年1月5日前退款,同时继续提供服务,若服务成功则退款协议作废”,并要求刘师傅对协议内容和退款事宜“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可到了1月5日退款截止日,刘师傅不仅没拿到钱,连联系人的电话也彻底打不通了。记者随后前往鑫丰公司此前所在的大差市某大厦10楼核实,发现早已人去楼空。大厦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该公司去年11月底就已搬走,近一个多月来,不断有像刘师傅这样的人来找,还因此报了多次警。刘师傅坦言,自己此前也报过警,但因持有相关协议,警方认定为民事经济纠纷,建议他起诉,“可真要打民事官司,我根本耗不起时间和精力”。

相较于刘师傅“贷不到款还赔钱”的遭遇,临潼面馆老板李健(化名)的经历更显憋屈——他本可以顺利贷到款,却白白给中介公司交了4万元服务费。去年6月24日,李健接到自称“鑫润信息技术公司”业务员的电话,对方询问他是否需要贷款,得知他是个体户、有装修面馆和资金周转需求后,极力推销公司的“助贷融资服务”,声称“跟银行有合作,办不成的贷款我们都能办成”。

李健说,自己一直觉得贷款难度大,加上此前因信用卡还款延迟导致征信不太好,在对方多次电话游说后,便决定前往公司了解情况。几天后,他和妻子按照对方提供的地址,找到了位于曲江旺座的鑫润公司。看到公司规模较大、工作人员不少,李健渐渐放下心来。业务员了解到李健妻子征信情况良好后,告知他可以贷到50万元,但需支付4万元服务费,李健当场答应并签订了服务合同。对方表示,随后会有银行工作人员联系他,三天左右就能放款。

果然,第三天就有自称“银行工作人员”的人联系李健,让他次日到银行办理手续。办理时,中介公司人员带着李健的妻子找到银行内的一名工作人员,对方帮她下载了银行App,完成刷脸、登录验证码等操作后,分两次各贷出19万元,共计38万元。到账后,中介公司人员当场要求李健的妻子在柜台取4万元现金交给他们。“我当时问为什么只到了38万元,想等50万元全额到账后再一次性支付费用,但对方坚决不同意。”李健说,他追问剩余款项何时到账,对方只说“三、四天左右”。可等了好几天,剩余的12万元始终没有到账。他反复联系中介公司联系人,对方要么说“银行近期审核严格”,要么称“贷款排队的人多”,让他继续等待。

就这样拖了三个月,李健实在等不及,直接前往银行咨询。这才得知,银行与鑫润公司根本没有任何业务往来,他所贷的是“农户贷”,定额只有19万元,无法提额,而且只要下载银行官方App就能自行申请。“等于我白白花了4万元服务费,完全是多此一举。”李健又气又急,可此时他的微信已被公司业务员拉黑,电话也打不通。去年10月,他赶到鑫润公司所在地,发现公司早已易主,新入驻的公司根本不知道鑫润公司搬到了何处。“想报警,手里有贷款服务合同;想起诉,又不知道官司要打多久,能不能要回钱也没底。”李健满脸无奈。

除了刘师傅和李健,西安市鄠邑区的崔师傅、商洛的王先生等多人,都有过类似的遭遇——被西安某信息咨询公司业务员说动,预付费用后贷款没办成,退费却遥遥无期。西安商人孙先生去年8月与一家信息科技公司签订50万元贷款服务合同,交了1000元定金,直到9月底才被告知贷款办不下来。当他前往公司要求退费,却发现公司已关门停业,对接退款的工作人员始终以“再等等”敷衍了事。

记者调查发现,这些打着“信息技术”“信息咨询”旗号的公司,其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仅包括提供方案建议等信息服务,根本不具备开展贷款撮合、融资中介等业务的资质——此类业务需取得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专门许可,而这些公司均未获批。梳理多起案例后,记者发现这些“帮贷”公司的操作模式高度同质化,大致分为四步。

第一步是锁定目标。中介公司精准瞄准急需资金、征信有瑕疵或缺乏正规贷款渠道的人群,通过电话推销的方式,以“高额度、快放款、无视征信”为诱饵,甚至承诺“免费办理”“零门槛贷款”,利用借款人的迫切心理降低其警惕性。

第二步是签约收费。双方签订合同后,中介公司会先行收取居间费、利息等费用。借款人到店后,工作人员通常会要求支付数额不等的定金或服务费,并将“服务费”包装成“咨询服务费”,以此规避监管;同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无论贷款是否成功,基础服务费不退”,而服务费比例往往高达20%。

第三步是制造障碍。贷款办理过程中,中介会以“银行审核严格”“征信需要优化”“需要做流水”等理由不断拖延时间;个别贷款成功的案例中,中介还会以较高比例抽成,导致借款人实际到手金额大幅缩水。

第四步是逃避责任。当贷款明确无法办理时,中介公司会拒绝全额退款,仅退还5%-20%的费用,借口包括“已提供咨询服务”“产生人工成本”“合同约定不退”等。更有甚者,收取预付费用后通过变更注册地址、注销公司、更换法人等方式逃避责任,最终人员失联、关门停业,让借款人维权无门。

1月13日下午,记者从西安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信息咨询类公司无权开展贷款服务等融资中介业务,此类公司一般难以取得相关资质。但由于界定其不法行为存在难度,目前投诉人仅能在对方存在虚假宣传或登记地址无法联系时进行举报。

记者还了解到,2023年及去年11月,西安警方曾开展针对不法助贷公司的专项行动。2023年4月,警方在西安市高新区某写字楼的收网行动中,一举抓获1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扣押涉案电脑80台、手机100部,初步调查显示受害群众和涉案金额均较大。事实上,针对帮贷、助贷行业乱象,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已出台多项整治措施,如推行商业银行合作机构名单制管理,要求银行通过官方渠道披露合作助贷机构名单,不得与名单外机构合作;同时重点排查预先收费、抽成收费、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

对于此类违规“帮贷”“助贷”行为,律师明确指出其可能涉及多重违法。陕西新纪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刘文祥表示,中介公司以虚假宣传、隐瞒重要事实的方式与借款人签订合同,已构成欺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借款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合同,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费用。而合同中“贷款不成不退部分服务费”的条款,属于加重借款人责任、排除其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该条款应属无效。若涉及虚假宣传,借款人还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涉事公司三倍赔偿。

刘文祥还提到,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明确规定,助贷平台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息费,增信服务机构不得以咨询费、顾问费等形式变相提高费率;商业银行应将各类费用计入综合融资成本,确保不超过年利率24%的司法保护上限。即便服务合同已履行,若服务费比例过高,也有违公平原则;同时,这些中介公司的行为违反《金融消费者保护法》中“金融服务业与金融消费者订立契约时,应本着公平合理、平等互惠及诚信原则”的规定,明显违法。

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律师黄越岭则认为,除民事违法外,个别助贷中介公司的行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例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与银行的合作关系、伪造贷款审批文件,骗取借款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隐瞒无贷款渠道的真相,收取预付款后逃匿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他建议,若发现中介公司存在伪造文件、虚构事实、卷款跑路等情况,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追回损失。

贷款本是解决资金难题的正当手段,却被部分不法中介异化为牟取暴利的工具,值得警惕与深思。面对资金需求,人们切勿因急于求成而轻信“天上掉馅饼”的承诺,选择正规渠道、看清合同条款、保存相关证据,才是防范助贷陷阱的关键。信贷行业业内人士提醒,个人或企业申请贷款,应提前了解自身征信状况,准备完整资质材料,通过银行官网、线下网点等正规渠道申请;征信有瑕疵的借款人,可通过优化征信、提供更多抵押物等方式提高审批通过率。同时,切勿轻信信息咨询类公司关于银行“特殊渠道”“合作业务”的吹嘘,对“低息、无视征信、快速放款”的宣传,以及要求预先支付定金、服务费,甚至“刷流水”“找第三人担保收款”等异常要求,应坚决远离。

(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

最新评论

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6-1-14 14:25
贷款需谨慎,选择正规渠道。切勿轻信“低息快批”承诺,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川湘小碗菜 发表于 2026-1-14 14:32
征信不好还想贷款?这些助贷公司就是看准了你的急用钱心理,先收钱后跑路,专坑老实人。
网监巡查 发表于 2026-1-14 15:39
该报道涉及金融诈骗、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提醒公众警惕非法助贷公司,避免财产损失。
阿不不的碎碎念 发表于 2026-1-14 15:55
征信不好还想贷款?别傻了,那些助贷公司就是看准你急用钱的心理,先收钱后跑路,专坑老实人。
礼尚往来 发表于 2026-1-14 16:30
征信不好还想贷款?这些助贷公司就是利用你的急迫心理设下圈套。千万别信什么无视征信的鬼话,正规银行都办不下来的贷款,他们怎么可能有特殊渠道?记住,凡是让你先交钱的,十有八九是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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