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保障世界文化遗产束河古镇的消防安全,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古镇建筑安全,束河街道办事处联合古城区消防救援大队、丽江古城区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束河派出所,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发布《关于束河古镇景区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束河古镇景区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告指出,本通告所称烟花爆竹,系指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过燃烧或爆炸,产生光、声、色、型、烟雾等效果,用于观赏、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禁放范围覆盖束河古镇景区全域,且实行全时段管控,无特殊情况不得燃放。
对于重大节日和重要庆祝、庆典活动确需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公安机关发放的《焰火燃放许可证》,方可依规开展。
针对违规行为,通告明确了严格的处罚措施: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查处,责令停止燃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通告倡导广大市民和游客以更绿色、更文明的方式进行庆祝,鼓励对身边违规行为进行劝阻或举报。若发现违规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可拨打束河街道办事处举报电话 0888-5136533 或束河派出所举报电话 0888-5136957 进行反映。
束河古镇作为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木质结构古建筑密集,消防安全尤为重要。此次全域禁放烟花爆竹,是当地筑牢消防安全防线、守护千年文脉的重要举措。相关部门呼吁,平安束河需要大家共同守护,让我们从自身做起,携手营造安全、文明、祥和的景区环境,共同守护束河古镇的千年文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