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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月 25 日,社会救助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保护受助者隐私、守住人格尊严成为本次修法的一大亮点,回应了社会长期关注的民生痛点。
此前草案一审后公开征求意见,不少群众反映:救助申请、审核、公示环节要填报大量个人信息,一旦公示不当、管理不严,很容易造成隐私泄露,让困难家庭陷入尴尬与不安。这些来自基层的真实呼声,在二审稿中得到充分吸纳与回应。
草案二审稿明确将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写入总则,要求救助工作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严格保障信息安全。同时按照 “最小必要” 原则,把申请信息限定在 “与救助相关的情况”,无关信息不必申报、更不能公示,从源头堵住信息 “裸奔” 的漏洞。
救助需要阳光透明,才能确保公平公正;但阳光不能变成 “强光直射”,让受助者在羞耻中接受帮助。近年来,个别地方在低保、资助公示中,直接公开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敏感信息,导致数千条个人信息泄露;有的学校资助搞 “当众诉苦”“比困公示”,让困难学生被指指点点,甚至因怕曝光隐私而不敢申请救助,违背了扶危济困的初衷。
此次立法修法,就是要在公开公平与隐私尊严之间找到平衡:该公示的信息不遮不掩,保障公众监督;不该公开的隐私坚决守住,不伤害群众自尊。这一修改与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相衔接,意味着今后救助信息收集、使用、公示都有法可依,公示范围合理收缩、公示内容精准必要,让救助公开不越界、程序公正有温度。
社会救助不只是物质上的兜底保障,更是对困难群众的尊重与守护。以立法形式为隐私 “上锁”、为尊严 “撑腰”,才能让每一份帮助都温暖体面,让民生保障更有质感、更显善意。
(综合:澎湃新闻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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