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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遭遇家暴,受害者该何去何从?代表建议打开“绿色通道”

发布者: 丽江同城网|曹玉庚 | 发布时间: 2026-3-6 09:09| 阅读量: 10787| 评论数: 4|IP:中国云南丽江

据媒体报道,全国人大代表方燕建议,探索在存在家庭暴力、且当事人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人身安全面临现实威胁的情况下,协议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方燕表示,即便家暴受害者已经与施暴者达成离婚协议,按照现行规定仍需等待冷静期届满才能办理离婚登记,在此期间,受害者很可能面临对方反悔、威胁、报复等二次伤害风险,这也是她提出这项建议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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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遭遇家暴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对大多数人而言,诉讼离婚是相对复杂、陌生的司法程序,正如方燕所说,诉讼离婚涉及立案、举证、审理等多个环节,流程繁琐、耗时较长,部分受害者还会因经济困难、证据不足等原因,难以通过诉讼有效维权,陷入想离离不了、求助无门的困境。2021年曾有一起广受关注的案例,湖南一名女子五年内四次起诉离婚均未成功,直到第五次才被判离,其间一直持续遭受家庭暴力,也让人们直观看到起诉离婚可能遭遇的现实阻碍。

从现实情况来看,协议离婚依旧是很多人更愿意选择的离婚方式,但现行的30天离婚冷静期,并未对家暴情形作出明确例外规定。这意味着,即便存在明显的家暴行为,当事人仍可能被迫维持一段形式上的婚姻关系,承受本可避免的风险与压力。方燕代表提出将家暴情形排除在冷静期适用范围之外,本质上是为家暴受害者提供一条更快捷、更安全的脱离路径,把对家暴零容忍的态度落实到具体制度细节之中。

在日常话语里,人们常常给婚姻披上浪漫的滤镜,仿佛只靠爱与承诺就能长久维系。但回到现实,婚姻同时也是一项社会制度,其中必然存在权利的权衡与利益的博弈。我们不能默认婚姻双方都会自觉尊重彼此、珍视关系,更合理的做法是清晰界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对家暴等违法行为明确后果、发出警示,才能真正引导双方珍惜婚姻、守住底线。如果连暴力都无法制止,所谓的冷静期只会流于形式。

值得关注的是,民政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结婚登记676.3万对,较2024年增加65.7万对,同比增长10.76%,这一数据回升,说明年轻人依然对婚姻抱有期待,是积极的社会信号。结婚与离婚并非天然对立,而是一体两面的关系,离婚制度提供的保障越充分、人们对退出机制越有信心,在选择进入婚姻时才会更安心、更无所顾忌。这就像人们更愿意选择售后完善的商品,婚姻虽然不是商品,但在现实中同样会被人们从成本与安全的角度加以衡量。

当然,即便这项建议被采纳,家暴的认定依然会是实践中的难点。起诉离婚中存在的举证困难,在协议离婚程序中同样可能出现。如何从机制上简化认定流程、强化对受害一方的保护,仍是需要加快研究推进的重要课题。

无论制度如何完善,维护婚姻健康的核心,从来不是强行维系婚姻的形式,而是坚决抑制暴力、切实保障个体权益。守住人身安全这条底线,保障双方平等对话、相互尊重的基础,才是对婚姻制度最根本、最有力的支撑。

(来源/中青评论)

最新评论

网监巡查 发表于 2026-3-6 09:09
该建议涉及离婚冷静期制度调整,需严格遵循《民法典》相关规定,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ak一点小意思 发表于 2026-3-6 10:03
家暴零容忍就该有绿色通道,别让冷静期成为施暴者的保护伞。
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6-3-6 10:17
支持为家暴受害者开辟绿色通道,让制度更有温度,保护受害者权益刻不容缓。
黑龙潭的故事 发表于 2026-3-6 10:39
家暴零容忍必须落到实处,绿色通道早该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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