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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之变!“物业管理” 退场 “物业服务” 登场 住建部回应代表建议:条例将更名

发布者: 丽江同城网|和永杰 | 发布时间: 2026-3-11 16:35| 阅读量: 2250| 评论数: 4|IP:中国云南丽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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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我们身边的 “物业管理” 将正式成为历史。全国人大代表樊芸在两会上提出的更名建议,短短两天就获住建部明确采纳:《物业管理条例》将更名为《物业服务条例》,行业分类同步调整为 “物业服务”。从 “管理” 到 “服务”,两字之差,彻底扭转行业定位,回归业主本位。

两会快回应:代表一提 部门即办

3 月 7 日,上海代表团小组会议上,樊芸代表直言:“‘物业管理’能不能改成‘物业服务’?两字之差,含义完全不一样。” 她建议在官方文件中统一使用 “物业服务” 表述,厘清物业与业主关系。

3 月 9 日晚,樊芸代表接到住建部电话,答复来得干脆:建议已采纳,将推动条例更名、调整行业分类并纳入国民经济统计目录。代表有所呼、部门快速应,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写照。

这一消息迅速引发网友共鸣:“物业公司是来服务业主的,不是来‘管’业主的。” 多年来的民生痛点,终于在顶层话语体系中得到纠偏。

从 “管” 到 “服”:纠偏几十年惯性

我国物业服务行业脱胎于计划经济房管模式,长期带着 “管理者” 思维。不少企业依附开发商,以小区 “主人” 自居,重收费、轻服务,态度生硬、纠纷频发。

法治层面早已先行 “正名”:2007 年《物权法》首用 “物业服务”;2021 年《民法典》专设 “物业服务合同” 章,统一使用 “物业服务人”,明确平等契约关系。

但现实中,《物业管理条例》、部门文件仍沿用旧称,“管理” 惯性难消。收费随意、服务打折、解聘难等乱象,都与名不正、定位错密切相关。

正名即治本:业主真正当主人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此次从制度源头弃用 “物业管理”,不只是文字修改,更是关系重塑:把业主放回小区主人位置,让物业回归服务本职。

业内人士表示,更名将倒逼企业转变理念、规范服务,推动行业从 “管理型” 向 “服务型” 转型,化解长期困扰居民的物业矛盾。

随着条例修订与分类调整落地,一个更尊重业主、更贴近民生的物业服务新时代,正在到来。

(综合:澎湃新闻评论)

最新评论

网监巡查 发表于 2026-3-11 16:35
内容涉及对法规名称的修改讨论,需注意表述应基于现行有效法规,避免对政策导向进行主观解读或预测。
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6-3-11 16:55
从管理到服务,一字之变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物业服务回归本位,让业主真正成为小区主人。
蓝月谷的水 发表于 2026-3-11 17:43
从管理到服务,一字之差扭转行业定位,物业终于回归服务本质,业主真正成为小区主人。
川湘小碗菜 发表于 2026-3-11 18:34
从管理到服务,一字之差天壤之别,物业终于摆正位置认清谁是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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