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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行业“劣币驱逐良币”:合规成本高,非营运车泛滥,消费者成最后买单人

发布者: 丽江同城网|曹玉庚 | 发布时间: 2026-3-17 14:04| 阅读量: 20442| 评论数: 3|IP:中国云南丽江

出门旅行时租车自驾,本是一项方便惬意的选择,既能灵活规划行程,也能更好地感受旅途风景。可若租车平台或门店出租的是一辆未按规定登记“租赁”性质的非营运车辆,一旦发生事故或纠纷,消费者往往要承受不必要的损失,遭遇诸多不愉快。

消费者许先生就亲身经历了这样的闹心事。2025年年底,他通过某租车平台在新疆租用了一辆坦克300,用车期间,他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判定负全责。还车时,车行以此为由向其索要停运损失与保险上浮费,许先生核查涉事车辆信息后才发现,该车竟是未按规定登记“租赁”性质的非营运车辆,本身不具备租赁经营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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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史上最长春节假期”催生了租车热潮,某租车平台数据显示,春节假期租车订单量较去年增长80%,租车已成为众多家庭春节出行的重要选择。近年来,随着文旅市场持续复苏,租车行业规模快速增长,但伴随行业高速发展,车辆资质不合规、事故后违规索赔等相关消费投诉也同步集中出现,成为困扰消费者的突出问题。

澎湃新闻通过多方调查发现,使用非营运车辆从事车辆租赁业务的情况在行业内十分普遍。记者先后以消费者身份、计划将自有车辆委托车行租赁的车主身份,走访了海南、江苏、云南、河南等地多家租车行,多家受访租车行直言,店内用于租赁的车辆均为未登记“租赁”性质的非营运车辆;若车主想将自有车辆委托车行租赁,也无需变更车辆使用性质为“租赁”。业内人士透露,用“非营运”车辆提供租赁服务,已是行业普遍现象,而合规成本过高,是这一现象长期存在的重要因素。

类似许先生的遭遇并非个案。2025年12月,许先生通过哈啰租车平台在乌鲁木齐租用的坦克300,不仅车辆颜色、车牌号与订单显示不符,在说明旅程路线包含阿勒泰地区的禾木和喀纳斯后,还被车行以前往相关景区属于“超区域行驶”为由,要求加收每天200元费用,许先生为不耽误行程,协商后同意加价并转账1288元。旅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他赔偿对方车辆1000元停运损失,还车时又被车行索要该车停运损失与保险上浮费。许先生质疑车辆资质违规,多次向平台投诉,仅获得免除停运损失费与补偿100元的处理结果,车辆资质违规这一核心问题始终未得到正面回应。

杭州消费者李女士也遇到了相似困境。2025年11月,李女士通过租车平台与支付宝联合推出的“芝麻信用免押租车”服务,租赁了一辆新能源汽车,用车期间发生剐蹭事故,保险公司已完成车辆损失理赔,但她仍被租车行索要4000元停运费与折旧费。李女士核实后发现,涉事车辆同样是未登记“租赁”的非营运车辆,她认为自己无需承担额外赔付责任,却多次接到支付宝客服的催款电话,涉事平台还曾通过支付宝发起4000元自动扣款,因账户余额不足未扣款成功。

澎湃新闻以“租车”“非营运”为关键词,在小红书、黑猫投诉等平台检索发现,不少消费者发帖曝光租车遭遇非营运车辆乱象,相关投诉覆盖滴滴租车、携程租车、一嗨租车、神州租车等多家主流租车平台。截至2026年3月12日,仅黑猫投诉平台就有相关有效投诉682条,多地消费者反映,自己在租车平台租到非营运车辆,租车期间发生事故后被保险拒赔,或被车行违规索要停运费。

调查中还发现,部分租车行为避免消费者了解车辆真实性质,会刻意隐瞒车辆行驶证信息,拒绝消费者查看。3月6日,澎湃新闻以消费者身份在三亚某租车行租赁了一辆理想L8,工作人员重点介绍了车况、保险及使用区域,却对车辆性质只字未提,行驶证也未随车辆一起交付;记者以应对交警检查为由再三索要,工作人员才坦言车辆为非营运车辆,并表示这种情况在行业内非常普遍。随后,记者联系江苏、云南、河南等地多家租车行,受访工作人员均表示,店内对外出租的车辆都是非营运性质,行驶证上未标注“租赁”字样。

“所有车行都是非营运车,如果都把车变成有报废年限的租赁车,那价格至少翻两倍。”一家车行工作人员表示,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为“租赁”会导致车辆大幅贬值,没有车行愿意这样做。对于“租用非营运车辆发生事故,保险是否会拒赔”的问题,多家车行明确表示,只要购买了相应保险,租客不酒驾、不违规驾驶,维修费用保险都会赔付,但消费者仍需承担对应的折旧费,有车行工作人员透露,按照行业惯例,1500元以下的小刮蹭由租客自行承担,1500元以上的走保险,租客需承担保险理赔金额30%的折旧费。

澎湃新闻记者又以车主身份联系了上海、杭州多家租车行,咨询自有车辆委托出租事宜。工作人员介绍,私家车挂靠车行出租主要有两类形式:一类是车主与租车行签订挂靠协议,将车辆直接委托给车行管理,每月可收取固定租金;另一类是无需签订协议,由租车行为车主接单,无单时车辆仍由车主个人保管。但无论是哪种委托方式,受访车行均表示,车主无需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只需承担车辆日常保养与保险费用。还有两家车行声称,非营运车辆出租后若遇事故,保险都可正常理赔,其中一家车行工作人员甚至支招,“遇到事故就说是借朋友的车开,不说租车,保险都会理赔的。”

事实上,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投入租赁经营的小微型客车应当经检验合格且登记的使用性质为“租赁”。一名业内人士透露,未登记“租赁”性质的非营运车已是租车行业主流,即便汽车租赁聚合平台原则上不允许合作商户使用非营运车辆,但行业内违规现象普遍存在,甚至直营平台也有大量非营运车辆投入租赁。

为何行业内商户普遍不愿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为“租赁”?该业内人士解释,车辆一旦登记为租赁性质,进入二手车市场后的残值会直接下降20%-30%;从保险方面来说,营运车辆需要支付的保险费用远超非营运车辆,澎湃新闻咨询太平洋车险、平安车险等多家保险公司后了解到,非营运车辆变更为营运或租赁车辆后,交强险及商业险的上涨幅度几乎是原来的两倍,若变更时已购买车险,还须补缴当年的差额。此外,租车行业近15年利润微薄,不少企业处于亏损状态,行业价格战愈演愈烈,中小商户亏损尤为严重,为控制成本,多数租车平台和门店选择更多配置非营运车辆。

除了成本压力,平台监管存在的漏洞也让非营运车辆违规经营有了可乘之机。上述业内人士坦言,各大租车平台虽对商户入驻有明确规定,要求合作商户具备相关经营资质,不得使用违规车辆,但实际上平台仅能管控出租车型与订单一致,无法实时核验实际交付车辆的车牌号、使用性质、车龄等信息,难以实现全流程精准监管。“目前有平台正在尝试推进车辆精准匹配,可锁定车辆颜色、生产年限等信息,但覆盖度仅5%左右,完全依赖商户主动上传全部车辆信息,难以强制推行。”不过该业内人士也表示,平台并非无所作为,针对违规使用非合规车辆的合作车行,平台制定了警告整改、拉黑封杀、永久禁止入驻等处罚规则;2025年下半年开始,多平台还推行“无车必赔”规则,约束车行无车交付、随意调车、交付车辆与订单不符等行为。

针对汽车租赁车辆的合规标准与监管要求,澎湃新闻以消费者身份,先后致电多地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28,咨询非营运车辆能否用于租赁、租赁车辆是否需登记为“租赁”性质等问题。北京12328工作人员介绍,汽车租赁行业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地政策存在差异,合规要求需以租车行为发生地的主管部门规定为准,在北京开展租赁业务,租赁公司需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并在交通行业完成备案,租赁车辆也需办理正规备案手续。杭州12328工作人员则表示,汽车租赁业务的核心是租赁公司具备相应经营资质,租赁车辆挂靠在具备资质的租车公司即合规。厦门12328工作人员结合当地现行条例表示,根据新修订的《福建省道路运输经营条例》,福建省内租赁车辆无需备案,只要企业完成备案即可。

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国家出台《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要求租赁车辆登记为“租赁”性质,初衷是通过统一车辆管理标准,明确经营权责、保障运营安全,从根源上规避保险理赔纠纷、事故追责混乱等问题,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部分地方主管部门提出“租赁车辆无需备案,仅企业具备资质即可”,虽有简化监管流程的考量,但与交通运输部部委规章存在直接冲突,部委规章的效力高于地方监管口径,仅强调企业资质无法替代车辆性质的合规要求,本质上属于监管尺度的不当放宽。

赵良善表示,租车行使用非营运车辆开展租赁业务,已直接违反《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的强制性规定,还可能涉嫌非法营运。这种行业普遍的违规现象会引发多重法律风险:不仅租赁合同效力存疑,消费者维权陷入被动,还会因车辆使用性质与保险约定不符,导致事故后商业险被拒赔;同时,车主、车行、租客的责任边界模糊,停运损失、折旧费等不合理索赔频发,长期来看还会破坏市场公平,让合规经营企业陷入劣势,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

赵良善分析,业内所称“合规成本高”的痛点客观存在,车辆变更为租赁性质后残值下降、保险费用增加,叠加行业微利与价格战,导致中小车行合规意愿极低,但这不能成为违规经营的合法理由。要遏制非营运车租赁乱象,立法与监管部门需协同发力:立法上应统一全国监管标准,消除地方口径差异,同时优化租赁车报废、保险政策,推出专属低费率保险等举措降低合规成本;监管上需推行车辆电子备案与联网核验,压实平台对车辆资质的核验责任,开展专项整治并建立信用惩戒机制;与此同时,通过补贴、税收优惠扶持合规企业,引导行业向规模化、合规化转型,切实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租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澎湃新闻)

最新评论

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6-3-17 14:04
租车行业乱象亟待整治,合规经营才能保障消费者权益。平台应加强监管,杜绝非营运车辆出租,让消费者安心出行。
网监巡查 发表于 2026-3-17 14:39
根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从事租赁经营的车辆使用性质应登记为“租赁”。使用非营运车辆从事租赁经营涉嫌违反上述规定,可能构成非法营运,导致合同效力及保险理赔风险。
黑龙潭的故事 发表于 2026-3-17 15:10
租车乱象丛生,消费者权益受损,行业监管亟待加强,不能让消费者为违规经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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