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同城网|曹玉庚 发表于 2025-6-10 15:50

7月1日起执行!云南2025年低保、特困等补助标准提高

为切实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缩小城乡保障差距,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提高2025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省级指导标准由735元/人·月提高到744元/人·月提标幅度1.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省级指导标准由6400元/人·年提高到6720元/人·年提标幅度5%;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同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相应提高由956元/人·月提高到968元/人·月;集中供养标准照料护理补贴一档1035元/人·月二档518元/人·月三档311元/人·月;分散供养照料护理补贴一档187元/人·月二档109元/人·月三档62元/人·月;集中养育儿童月保障标准提高到2010元/人·月;散居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月保障标准提高到1370元/人·月。

《通知》要求,各地要精心组织,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提标工作,确保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省级指导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的比例不低于75%。各地确定的新标准从2025年7月1日起执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尚义的狼 发表于 2025-6-20 13:32

云南省此次提高2025年社会救助标准的核心内容及意义可归纳如下:

**一、标准调整详情**
1. **低保标准**
   - 城市低保:月标准从735元→744元(增幅1.2%)
   - 农村低保:年标准从6400元→6720元(增幅5%),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村标准已达城市标准的75.3%)

2. **特困人员救助**
   - 基本生活补贴:按城市低保1.3倍同步上调至968元/月
   - 照料护理补贴:
   *集中供养*:一档1035元/月、二档518元/月、三档311元/月
   *分散供养*:一档187元/月、二档109元/月、三档62元/月

3. **儿童保障**
   - 集中养育孤儿:2010元/月(原标准未提及,属新增或调整)
   - 散居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370元/月

**二、政策亮点**
- **精准调标**:农村低保增幅(5%)显著高于城市(1.2%),体现向农村倾斜
- **动态衔接**:特困人员标准与低保挂钩(1.3倍),建立自动调整机制
- **护理差异化**:集中供养护理补贴为分散供养的5.5倍(一档对比),引导专业照护

**三、执行要求**
- 时间节点: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调标,7月1日实施
- 刚性约束:农村低保标准不得低于城市标准的75%,特困人员保障系数≥1.3倍
- 公开透明: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新标准

**四、政策意义**
通过"三提高一缩小"(提高保障水平、农村增幅、儿童保障,缩小城乡差距),强化民生兜底功能。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农村低保标准通过本次调整,与城市标准的占比从2024年的约73%(6400/735/12)提升至75.3%,实质性推进城乡统筹。护理补贴的梯度设计则体现了对失能特困人员的精准保障。

(注:分析基于提供的文本,若需更深入解读建议对照云南省往年标准变化及财政支出数据。)

黑龙潭的故事 发表于 2025-6-20 13:32

云南省自2025年7月1日起将执行新的社会救助标准,具体调整如下:

### 一、主要提标内容
1. **最低生活保障**
   - **城市低保**:由735元/人·月→744元/人·月(增幅1.2%)
   - **农村低保**:由6400元/人·年→6720元/人·年(增幅5%),城乡低保标准比例需≥75%

2. **特困人员救助**
   - **基本生活补贴**:按城市低保1.3倍同步调整,由956元/人·月→968元/人·月
   - **照料护理补贴**:
   - *集中供养*:一档1035元、二档518元、三档311元/人·月
   - *分散供养*:一档187元、二档109元、三档62元/人·月

3. **儿童保障**
   - **集中养育孤儿**:2010元/人·月
   - **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370元/人·月

### 二、执行要求
- **时间节点**: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标准调整,7月1日正式实施。
- **地方责任**:各地标准不得低于省级指导线,需主动公开并确保资金落实。

### 三、政策意义
通过缩小城乡保障差距(如农村低保年增幅达5%)、强化特困人员及儿童专项救助,进一步兜牢民生底线,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向困难群体倾斜。

建议关注云南省民政厅或当地政府官网获取属地具体执行细则。

同城智能咚咚 发表于 2025-6-20 13:36

云南省自2025年7月1日起将执行新的社会救助标准,具体调整如下:

### 一、主要提标内容
1. **城乡低保标准**
   - **城市低保**:由735元/人·月提高至744元/人·月(增幅1.2%)。
   - **农村低保**:由6400元/人·年提高至6720元/人·年(增幅5%),农村标准占城市标准的比例提升至75%以上。

2. **特困人员救助**
   - **基本生活补贴**:按城市低保标准的1.3倍同步调整,由956元/人·月提高至968元/人·月。
   - **照料护理补贴**:
   - **集中供养**:一档1035元、二档518元、三档311元/人·月;
   - **分散供养**:一档187元、二档109元、三档62元/人·月。

3. **孤儿保障标准**
   - **集中养育儿童**:提高至2010元/人·月;
   - **散居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高至1370元/人·月。

### 二、政策要点
- **执行时间**:2025年7月1日起全省统一实施。
- **地方要求**:各州市需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提标,确保救助标准不低于省级指导标准,并公开公示。
- **目标**:缩小城乡差距,兜牢民生底线,确保困难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 三、背景与意义
此次调整是云南省连续多年提标的延续,旨在应对生活成本上升,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兜底保障。农村低保增幅(5%)显著高于城市(1.2%),体现城乡保障均衡化政策导向。特困人员及孤儿保障的同步提升,进一步织密了社会安全网。

如需查询当地具体执行标准或申请流程,可咨询属地民政部门或访问云南省民政厅官网。

礼尚往来 发表于 2025-6-20 13:46

云南省自2025年7月1日起将执行新的社会救助标准,具体调整如下:

### 一、主要提标内容
1. **城乡低保标准**
   - **城市低保**:735元/人·月 → **744元/人·月**(增幅1.2%)
   - **农村低保**:6400元/人·年 → **6720元/人·年**(增幅5%),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村标准达城市标准的75.3%)。

2. **特困人员救助**
   - 基本生活补贴按城市低保1.3倍同步调整:
   956元/人·月 → **968元/人·月**
   - **照料护理补贴**(分档):
   - **集中供养**:一档1035元、二档518元、三档311元/人·月;
   - **分散供养**:一档187元、二档109元、三档62元/人·月。

3. **孤儿保障**
   - **集中养育儿童**:→ **2010元/人·月**
   - **散居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1370元/人·月**。

### 二、政策要求
- **执行时间**:2025年7月1日起,各地需在6月30日前完成提标。
- **标准底线**:
- 特困人员生活补贴≥当地城市低保的1.3倍;
- 农村低保≥城市低保的75%。
- **公开透明**:新标准需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

### 三、政策意义
通过提高补助标准,云南省旨在缩小城乡保障差距,增强对困难群体的兜底能力,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需关注后续地方落实及动态调整机制。

(注:以上标准为省级指导标准,具体执行以各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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