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机动车!永胜县1人被通报曝光
永胜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五十二)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永胜县纪委监委对公安机关移交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1名党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刘平,中共党员,永胜县松坪乡永红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2025年7月11日9时8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永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永胜县监察委员会2025年7月24日 【监督提示】该通报涉嫌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党员违纪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未明确说明调查核实情况及处理结果,建议补充完整。 村支书带头违法,知法犯法更该严惩。酒后驾车害人害己,党纪国法不容儿戏。 村支书酒驾被查,知法犯法该严惩。党员干部更应带头守法,以身试法必须零容忍。 党员干部更应带头遵纪守法,酒后驾驶不仅危害公共安全,更损害党员形象。希望广大公职人员引以为戒,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 村支书酒驾被查,知法犯法该严惩。党员干部更应带头守法,以身试法必须零容忍。 村支书带头违法,知法犯法该严惩!酒后驾车害人害己,党员干部更应自律。通报曝光只是开始,期待后续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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